中国农村问题

作者:红铮

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这个国家可谓十分矛盾:一边是强大的工业,产业链之齐全、产量之庞大,冠绝全球,无愧世界工厂之名;另一边,却仍有上亿人口居住在田野乡间,过着几近小农的生活。一系列历史进程,使得农村的生活水准远不及城市。于是,为了解决这种不平衡的现象,“共同富裕”来了,“脱贫攻坚”来了,“乡村振兴”来了。“一个也不能少”,现代性十足的话语来了。可是,在这种道德作秀的背后,隐藏的是深刻的经济矛盾

一、现代化的神话

但是,在中共相关的重要文件当中,似乎很少见到农村经济与整个国民经济之间的合理联系,就算有也不过是一句模糊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共是以一种现代性的执行人的面目出现的。比如《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第一句就说:“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这里,消除贫困就成为了一种道德目标,好像在整个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起根本性的推动作用的只是某种“善良的”意志,而这恰恰掩盖了手段的重要性。在这里,好像手段完全服从于目的,而其本身有何性质不重要,只要说这是“依据国情制定”即可。其实,目的与手段之间不存在如此明显的统率与被统率的关系。目的与手段的分离是不可能的。没有目的,手段就是盲动;没有手段,目的就是空谈。目的会预设手段的内容,而手段的偏离也可能使目的相应地变化。因此,我们不妨看看中共的手段,好了解它的真正目的

当然,在那之前,得先看看,农村为何而贫困,为何而沦为必须依靠中共“救济”才能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地区。

1.改开前的中国农村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生产力极为低下,工业基础极为薄弱,农村人口一度占了总人口的89%。面对帝国主义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为了巩固新生的工人阶级政权,中国选择在高度集中的体制下优先保障国防与重工业建设,而这必须要农村提供足够的剩余产品与剩余劳动力。这是土地改革在经济上的动因。此外,土地改革以前,中国农村仍维持着租佃制。这种落后的土地制度一方面深深地压迫着农民,阻碍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其生产仅仅基于地主的个人消费,产品分散地积压在各地主手中,使得大量农产品无法投入工业领域,妨碍工业化的推进。于是,通过土地改革,中国农村摧毁了租佃制,代之以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但是,土地改革后,农民土地所有制只是改变了土地制度的剥削性质,却没有改变它的小农性质。农民的生产方式和过去差别并不明显,仅仅是没有地主的盘剥而已。农民之间进行协作的生产劳动的可能性、运用农业机械的可能性,也由于农民生产的小农性质仍然趋向于零。农业的生产力还无法获得质的提升。此外,尽快向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过渡,这也是中国全面向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的政治性实践的一部分。因此中国又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通过集体劳作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并且抑制了分散农民可能会产生的贫富差距;农产品被禁止随意买卖,而是以统购统销的方式由国家管控;农业土地的集中利用也为农业机械的运用铺平了道路。

随着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内的三大改造的完成,中国确立了以国有制为基础的全面计划经济体制。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提高农村与城市的生产力水平,并处理农村过剩的劳动力,中共提出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针(也有说法将其叫做“乌托邦运动”)。1958年3月,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化运动在经济方面的一个十分大胆的、被寄以重望的设想便是“农村工业化”。这个设想认为,通过生产决策权的下放,可以在没有显著增加计划经济体制下扩大生产所需的行政资源的同时,充分地利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与资源,从而使得生产力(主要是钢产量等生产指标)快速提高。毛泽东甚至认为它是消除城乡差距的途径。

人民公社与农业集体化方针

这个时期的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但当时中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工业化还仅仅在起步阶段。工业反哺农业虽然写在日程上,但是短时间内,大量农村仍然无法机械化,生产力水平较为落后,农业生产主要依赖人力和畜力。在缺乏相关物质基础的前提下,强行从合作社过渡到人民公社往往导致效率下降、管理混乱和农民的反抗。农村工业化也因为没有经过统一计划而可以被基层官僚肆意扩大规模,结果反而导致了生产的衰退。在官僚主义浮夸风导致高征收、加上自然灾害、物质匮乏的情况下进行的集体化运动,使得农村劳动力突然由过剩走向紧缺。官僚强令农村劳动力投入工业生产中,导致农业“丰产不丰收”的现象出现。饥荒又反过来使得国民经济循环受到极大阻碍。中国经济在1959-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

迫于现实的压力,中共不得不放弃最激进的集体化、政治化路线,重新用物质激励的手段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1年6月,生产队恢复“三包一奖”,对社员实行基本口粮、基本投工、基本投肥的口粮与工、肥挂钩办法,实施取消供给制和工资制、解散集体食堂、撤销居民点、恢复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集市合法化等政策,使1965年单产恢复至1957年的107%。这实际上反映了,在生产力还不足以支撑农业的大规模经营时,随意扩大农村的集体组织,反而是有害的。集体化的进程必须与机械化的进程相适应,但是又必须想办法将农民的自由支配权压在一定的限度,不至于让商品生产的范围过于扩大。这是当时中国农村政策的特殊困境。此外,这个过程也充分反映了官僚化会对生产力发展的进程造成多大的阻碍。这个时期对农业集体化政策的松口,为国内经济改革提供了“借口”和“先例”。

在1966-1978年间,国家粮食征购率被压20%左右。农村集体通过社队企业和自留地第一次拿到部分剩余产品支配权。技术投入(化肥、农机、良种)进入加速阶段,完成了化肥、杂交种、社队企业三大原始积累,这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爆发奠定物质基础。

2.改开后的中国农村

文革后,由于长期工农业剪刀差对农村价值的提取,再加上集体化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虽然生产力有所提高,但是农村并没有欣欣向荣,生活水平长期徘徊不进,经济与政治接近瘫痪。为了缩减在农村的公共支出,并维持自己的统治,中共官僚集团在1978年召开的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正式开启了重建资本主义的道路。

小岗村神话的构建自不必多说。1978-1982年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农户以家庭为单位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导地位,由集体劳动退回了家家一小块地的小农局面。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总产值大幅增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然而必须注意这远非经济体制改革单个因素的结果,而是改开前水利建设、化肥引进、新型品种研制与推广多重因素影响的综合结果。许多地区的改革还导致农机被拆卸“平分”,大大延缓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包产到户后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也在较短的几年内造成了对劳动力的疯狂需求,以致于许多学龄儿童也去参加农业生产,阻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推进。虽然社会主义的组织方式对当时的农村生产力而言过于先进,但是正是社会主义的性质要求它必须以这种先进的形式出现在农村,否则,如果失去了这种干预,农村的自然经济便会向其自然的下一个阶段——商品经济继而资本主义去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户在缴纳定额农产品后可自主决定农产品种类和销售价格等,把原来以公社为单位的总产品直接分配,转化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商品生产。同时中国施行价格双轨制,国家先通过合同定购重新占有剩余,以行政指令规定产量,低价统购统配,保证城市低价原材料和消费品供应。超计划部分允许按议价、自由价上市交易,商品经济悄然形成。历史兜了一圈,又回到原点的不远处。但是这里并没有对未来实质上的应允,而只是无穷无尽的当下考量与实用主义。1993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和2007年的《物权法》逐步明确并保护了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流转和私人财产权,这使得土地能够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虽然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其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从而使得土地这一原本的公共资源也可以深度嵌入资本主义积累的过程。

在此背景中,农村迅速分化。人民公社在1982年至1984年间被废除,机井、拖拉机、加工房、运输汽车、粮库要“作价到户”,但官僚及与官僚有关系的农户能率先获取信息,低价购入,由此将公共积累的生产资料转为私人资本,成为农村中的“经营大户”。中间等级的农户,虽然能够自给自足,但无法扩大生产,必须“农忙种地、农闲打工”,成为半无产者。地少或差、劳动力老弱的贫弱户只能把承包地倒包给大户,收取远不足以生存的少量租金,成为了事实上的无产阶级、“自由的劳动力”,只能外出做工。

“包产到户”后的中国农村

同过去的政府指导型的发展不一样,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经历了“政府撤乡,企业下乡”的风波,过去人民公社“工农学兵”一体的政府单位落下了帷幕,党政机关的作用和权力也逐步被削弱,最终彻底沦为了官僚和资本家在农村牟利的工具。人民政府对乡村的控制力非常弱,这可以理解为农村系统性衰落的一个结果。在改开前的中国,人民公社充当了话事人的角色,因为人民公社进行了集体的生产,自然也需要集体的管理。集体生产本身也为集体管理提供了可用的资源。但是在改开后,青壮年劳动力很大一部分去往了城市,留下了几乎没有生产力的老年人,为了他们而投入大规模的管理资源,对政府来说绝对是一本吃亏帐。因此乡镇政府的地位一落千丈,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某种程度上讲,这类农村在气质上十分符合一些文艺作品里描绘的“末日”——整个社会在逐渐腐烂、死亡,而新生的力量却几乎永远不会出现。整个中国已经有成千上万的乡村就此消失了。从社会的角度看,这恰恰证明了市场的弊端:过度追求利润的社会并不能达到所谓“最高效率”,反倒会引起资源的浪费。

这一期间,随着公社的逐渐解体,乡镇企业正式取代社队企业,并在双轨制下迅速崛起,形成了地方政府像控股公司一样经营辖区企业的现象。它吸纳了大量农村过剩劳动力,同时承包地将劳动再生产费用留在村庄,工资仅相当于国企的58%,以极低成本推进了农村的原始积累。乡镇企业是毛泽东时代农村工业化的余晖,它是农村经济百年来首次顽强的自我崛起,一度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充当了极大的推动力,也为农村创造了极大量的就业岗位,使得农村的生活水平一度超越城市。当然,乡镇企业不是中国所宣传的“集体经济”,而是执行资本家职能的官僚所直接掌握的企业,在这当中乡村与企业的冲突也不断加剧。当时,乡镇企业的工人的工作时间与强度要远远超过城市工人。

但是,官僚阶层似乎并不乐见乡镇企业发展得太好,因为它会和一大批低效的国企抢饭吃,阻碍官僚们低价出售国有资产赚钱的敛财方式。1989-1991年,经济紧缩,银行收贷,利率飙升,乡镇企业出现了倒闭潮。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标志着中国政府决定把经济制度从“计划为主”彻底改变为“市场为主”。之后,国家放松信贷、土地审批,乡镇企业大规模负债扩张,平均负债率65%,造成了乡镇企业的完全溃退。期间,“股份合作制”的推广,把农民土地、劳动力、现金折股,用“红股”形式合法化剩余价值的私人占有。

1994年,为了扭转中央的财政赤字,中国开始了分税制改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大部分归中央。乡镇企业逐渐走向了末路。本地就业骤降,大部分乡镇企业转私营或破产。企业内的本地农民要么退回承包地,维持小生产生活,要么涌向城市成为工人。这也使得地方收入锐减,但支出责任(义务教育、社保、支农)不减。政府开始通过土地出让来解决财政问题。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引来了房地产商,一方面通过发展基建和工业拉高对住房的需求,另一方面又通过限购无限拉高房价。在这几个方面的收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1998年7月全国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变成居民用未来收入流做抵押的商品。土地的市场出价能力被金融杠杆瞬间放大,中国开始进入土地财政的时代。

既然土地财政有利可图,那么另一种意义上的圈地运动开始了:既然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那么地方政府便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剥夺农民的土地,然后将其交给城投公司卖地扩建城市。由于这种不对等的关系,农民一方面无法反抗,另一方面又远没有办法拿到足够的补偿,唯一的出路就只有到城市成为一名农民工。这反映出地方政府的发展思维被价值规律支配。即使新扩建的城市用地中大量被用作面子工程,致使城市土地利用率低下,地方政府还是愿意大量卖地,而农村由于收入低下,在财政上意义不大,被完全忽视了。除了怎么剥夺农村的土地外,地方政府对农村最上心的大概就是如何继续削减花在农村的公共支出。

改开后到千禧年的曙光以前,几乎可以称为中国农村的黑暗期,其中乱象数不胜数,但官僚集团却想尽办法让人们的目光不去关注它。它是上演在中华大地上的一出悲剧,显示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如何一点点榨干农民的,显示出社会主义的尸骸是如何滋养了寄生虫的肥硕,显示了物的力量是如何重新凌驾于人的身上。

3.21世纪以来的中国农村现状

这一时期开始,中共逐渐重视农村的基建。这是为了加强农村“与外界的联系”,但实际上不过是加强与城市的联系。水泥道路的修缮更加方便了农民工进城,继续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失的现状;古街的翻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通水通电增加了农村的消费项目,为家电下乡打下了基础,从而继续让农村的购买力缓解生产过剩的问题。这些措施本身也是基建产能过剩的表现,也让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这样的基建揽财。资本家们发现农村尚有市场(尽管这个市场已经事先被他们糟蹋过了),于是如何将农村纳入整个社会的交换体系(实际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体系)被提上了经济学界的议程。

08年的金融危机进一步催生出过剩资本进入农村的需要。这一时期的农村在资本血腥的道路上发展了起来,农村电商与农产品加工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道路、供水、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也迅速完善升级,08年家电下乡则是撬动近万亿消费。但多数的底层农民仍然没有富裕起来。他们陷入普遍的赤贫,成为农民工,构成庞大的产业后备军,而少数经营者则蜕变为新的压迫者,吸吮着中国广大农村的财富。毋宁说生活方式的改变与消费水平的提高,本身就只是所谓“现代生活”的扩张而已,更多地不过是资本家想要卖出积压的商品而已,但不是使底层农民真正富裕起来的方式。农民购买了电视机,现在他们有相对更丰富一点的娱乐方式了——可是,购买电视机的钱最终还是他自己出的,是他用劳动创造出的价值交换了这样一个商品,获得了它的使用价值而已。这顶多证明农民能够买到的商品种类更多了而已。

中共还喜欢称道的是2006年农业税的废除,将其称为延续两千年的田赋制度的终结,“有利于广大农民更多的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但是一方面,这不过是多起农村集体性事件的直接后果,在中共的宣传里这些内容往往只字不提,另一方面这也不过是说明,中国终于摆脱了农业国的现状,进入了工业国的行列,农业能够提供的税赋已经不值一提了。农村的情况实际上确实难以继续承担农业税的负担了,否则农村的贫困只会继续增加。至今农民为了工业化而付出的代价,在这里则是照例不提的(可笑的是,前三十年间农民为了工业化也同样付出了一定代价,而资产阶级的喉舌一方面对改开后的农业政策歌功颂德,却一口咬定前三十年间就是侵犯了农民的“劳动成果”!即使这个指控成立,改开后官僚们对农民劳动成果的掠夺只会更多、更频繁、更明目张胆)。

由于长期以来对三农问题的忽视,农业已经身处危险之中。1996年,我国耕地面积约为19.51亿亩,但是有灌溉设施的保收田仅占耕地总量的39.8%,约三分之二为中低产田,更别谈大量水利设施还是毛泽东时代修建的。到了2010年。我国耕地面积仅为18.26亿亩,十四年来降低了1.25亿亩。一方面土地财政疯狂地侵占耕地以盲目扩大城市面积,另一方面农民被迫背井离乡成为农民工导致土地抛荒,再加上许多农民为逐利大量将粮食作物用地改为经济作物用地,使得农业生产能力实际上是脆弱的。1998年特大洪灾造成了第二年粮食产量从51229.53万吨下降至50838.58万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接下来连续七年粮食产量都低于5亿吨,直到2008年才恢复到1998年的产量水平,这正反映了当时农村抗灾能力欠缺以及灾后重建的困难。中共必须要吞下长期忽视三农问题的苦果。

农业的孱弱导致中共对农业农村问题的重视不得不提高,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都是专注于三农问题便是一个证明。所谓乡村振兴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的,正是在乡村已经被全面破坏的背景下诞生的。关于乡村振兴政策的具体情况,我们下文还会继续详细分析。

4.中国农村经济脉络总结

总体上来说,虽然有曲折,但是改开前农村是沿着集体化的道路前进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机械化的缺乏限制了集体化真正有效的区间,使得让农村返回小农状态的呼声与做法总是存在且无法消除,另一方面官僚队伍对集体化的命令主义倾向也使得集体化总是存在一种国家强迫的色彩。结果就是,集体化虽然存在并不断扩大,但某种程度上来说,家庭劳作仍是农村经济隐形的背影。当时集体劳动的形式不过是相当于家庭劳作扩大了的形式。与家庭劳动最大的区别便在于它的核算被纳入到整个国家的粮食分配体系当中。即使考虑到工业的反哺,事实上这也是相当于农村给城市以信贷,在一定时间内仍然是抽调走了农村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由于农村中各种劳动力的同质性与分工的非必要性,再加上家庭仍是水面下的核算单位,农村中农户之间依据劳动力的多少仍会产生自然分层,而其中劳动力较多的家庭天然会支持分田。这样做的意义不仅是可以控制更多土地,也可以摆脱更多上缴粮食的义务。家庭核算与集体核算的矛盾是城市中很少遇到的问题,一方面城市中家庭作为经济单位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另一方面大工业的特性使得工人必然作为一个集体被组织起来,从而城市中矛盾更加集中在工人与官僚的冲突上。农村中这一矛盾则相对不是很尖锐,从文革中农村的反应平平就可以看出。农村相对地更受这个问题困扰:既然家庭形式与集体形式当中,劳动力要干的活都差不多,那为什么一定要集体化?

此外,中国作为工人国家的制度设计,至少说其初衷,是以工人阶级为核心的。或许是出于“统一战线”,或许是考虑到农村较高的人口占比,中国当时的政治口径仍存在一定模糊性。关于国家的主人是谁这个问题,相较于无产阶级这种说法,中共更喜欢使用“人民”的提法,于是农民可以较为自然地被包含进去。同工人阶级一样,农民既然是参与国家建设的劳动者,便同样被预设为一个“天生具有先进性”的阶级,从上山下乡运动中许多知识分子被送往农村改造就可以看出来。这或许能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集体化的思路——集体化既是对这种预设的补救,也是遵从这种预设的表现。如果没有集体化,农村贫富差距的重新出现就会损害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实行了集体化,除了经济方面的考量以外,也是假定了农民天然就会认同这种制度。然而从上文可以看出,这种预设实际上是不正确的。农村仍然处在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上,从而无法完全摆脱小农阴影的农村生产方式,使得农民即使通过国家半强制下的集体化一只脚踏进了社会主义,也必然总是有半只脚留在中世纪,半只脚留在资本主义社会。在工农联盟中,农民可以是被团结的力量,但不是作为主力。农民,以及农村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必须处在不断的改造中,必须以工人阶级为主体对其进行改造,而不能处在与工人完全同等的位置。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集体化的政策确实压制了农村经济的商品经济化趋势,并且部分地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这使得集体化政策成为当时中国整个工人国家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后来对工人国家的所谓“改革”,也就是往资本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对这种集体化政策的突破就是其第一步。因此,如果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我们尚可以承认,因为这毕竟是史实(但要注意这仅仅是被片面引述的史实);但是如果因此而歌颂这场改革是改善农民生活的“伟大成就”,那就是极其错误的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集体化相对来说确实是进步的政策,而所谓家庭联产承包制,则更多地是退步。但是集体化要真正作为历史的进步而不是昙花一现,农村农业要真正摆脱小生产从而是家庭劳动形式的阴影,没有机械化,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集体化应当与机械化同步进行。

“东方红”拖拉机

农村的改革是成为城市改革的先导与范本出现的,而改革完全没有改变农村向城市输送利益的格局。这种格局反倒随着农村的衰落与城市的虹吸效应扩大了、深化了。不仅是数量上工农业剪刀差的扩大进一步降低了城市工业化进程的成本,农村向城市输送的价值的内涵也扩大了。由于土地财政的模式,农村的土地以极低的价格被城市占领,从而一方面为地方政府一度濒临崩溃的财政续命,另一方面助长了有关房地产行业的各种投机,让修房的开发商、炒房的食利者赚得盆满钵满。更重要的是种地种不下去而被迫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有关他们的命运何如我们也会好好探讨。总之,改开后中国农村远非“逃离了城市的制度性压迫”,相反地,是城市对它的压迫更深重了。资本、土地、劳动的神圣三位一体都大量地从农村输向城市,农村衰落下去才是正常的现象。在这里,资本主义在城市中的发展,正是以它对农村的破坏为前提的。

农村被破坏的后果远远不止农民陷入贫穷。集体化的政策被打破之后,对农村来说,所失去的最重要的东西可能是将农民的力量组织起来的能力。自从农村的状况重新回归分散的小农之后,农村就再也不能大规模地调集劳动力去自主地完成一定规模的工程了,就再也不能自主地管理自身的命运了,就再也不能将自己的力量完全地用于改进农业的条件了。毛时代通过调集农民修建大型水利工程的事,在1978年后就成为了绝响。对乡镇企业的破坏,从而农村工业的完全没落,也使得农村在生产资料和除粮食外的生活资料的制造等方面完全依附于城市。更别说农民完全无法通过民主的方式决定自己村落的政策——这种权力随着人民公社的解散,连可能性与法理都消失了,农民现在只能被政府指派的干部管理。赤脚医生回归城市,农村学校被裁撤,农村自己的教育与医疗也消逝了。人口老化严重,青年劳动力锐减,政府债务居高不下,义务教育、医保、养老等财政支出平均占比60%,加上乡村振兴项目配套,部分县可支配财力不足5%,无力再投入产业培育。县域电商利润被垄断平台挤压,农民增产增收的通道掌握在平台手里。总之,改开后,特别是乡镇企业全线溃退后,农村几乎处在完全的没落之中。因此,正是中国资本主义化的进程,正是城市向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必然对农村产生的剥削与压迫,才使得农民陷入普遍贫困的境地。现代化所要解决的问题,全都是现代化本身带来的。而现在中共却说,要来帮助农村“脱贫致富”,不过是在掩盖自己所犯下的历史罪行,不过是想把自己对农村陷入贫穷的责任甩得一干二净,还要把自己说成所谓“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是恬不知耻!而在下文中,我们还将看到,其所谓现代化的途径,最终也远没有达到其宣称的效果。

二、现代化的手段

当然,要了解中共为什么要“乡村振兴”,仅仅了解农村的现状还是不够的,必须要结合中国整体的经济情况,然后才能完整地理解这一系列政策背后的经济动因,否则,我们对“乡村振兴”的理解就还不能脱离“中共出手改善农民生活”的叙事模式。

1.过剩的危机

中国的过剩大致分为三种,这三种过剩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彼此加深对方的程度,将中国资本主义推入深渊,也是整个农业问题的背景之一。

第一种过剩是劳动力过剩。直观地看,这似乎是中国人“太多”的结果,毕竟数亿的劳动力确实是一个极大的数字。更细一点探究,这还和新中国初期的人口爆发与1982年起严厉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使得中国拥有的不仅是庞大的劳动力队伍,还有极低的抚养比——这被称作“人口红利”。当然,所谓人口红利不过是工人之间相互竞争,而资本家能够无限压低工资的红利。除此之外,劳动力过剩还是由资本主义下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的。从改开初期“造不如买,买不如租”,到后来自主研发,中国的科技水平在四十多年间突飞猛进,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与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虽然使得物质相对丰富,同样甚至更多的商品如今只需要使用更少的劳动来制造出来,却也使得资本家们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工人人数相对于生产资料的量减少,甚至有时演变为绝对量的减少,从而不断使工人失业,不断将他们抛向街头,形成“产业后备军”。因此,劳动力过剩是资本主义的必然,是资本主义化的中国无法避免的现实。

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反映到农业农村上,就是即使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即使农村的生活远不如城市,农村仍旧有大量的人口。它一定程度上充当着人力资源的后备池,一方面为生产需求供给后备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又使得失业数据稍微好看一些,让中国不至于形成“贫民窟”。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农业就业人数从1997的3.484亿人增加至2002年的3.687亿人,便是农村这种功能的写照。大量人口未城市化,再加上“集体土地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时代残留的制度限制,使得农村土地的规模化利用举步维艰。

第二种是生产过剩。生产过多会造成严重的弊病,这算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一种矛盾。因为生产过剩会导致大量商品积压,没有人购买,从而阻碍资本循环的进程,甚至将部分资本直接消灭。自从市场机制被引入中国经济,价值规律支配全国大多数企业,员工本来享有的工资收入与福利被大幅削减时,这种相对的生产过剩就必然已经存在了。在改开初期,中国生产过剩的问题尚未特别明显,因为这些远超国内需求的商品很多都被国际市场消化了。但是,随着金融危机和全球化浪潮的退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生产过剩的问题摆到了中国面前。中国需要更大的市场,在国外这便表现为所谓的“一带一路”政策,在国内则提出所谓的“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因此,必须要在国内找到更大的市场,必须要有更多的人能够消费掉这些过剩的产品。

生产过剩的问题表现在农村上,就是对于多数农民,让他们富裕起来并不是为了要让他们形成自己能够积累的资本,而只是让他们能有一定的收入来源,用于消费这些过剩产品

第三种是资本过剩。这可以说是前两个过剩带来的结果。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资本主义迎来了它的黄金年代。中国国内同时出现了工业产品价格的飞升与劳动力价值和劳工收入的暴跌,这正是在大规模国企改制和私有化过程中,产业工人大量失业导致劳动力供过于求,初步私有化的前国企为了弥补产能降低而推高产品价格这一过程的直接反映。这一物质基础直接在中国创造了一个劳动力成本极其低廉、工业品价格相对高昂的市场,为全球过剩资本的涌入创造了极佳的条件。大量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价值,过剩的劳动力压低了价格,极大地提高了剩余价值所占的比例,使得更多的价值可以被资本化。生产过剩使得商品资本价值的实现更加不顺利,压低了利润率,从而货币资本找不到适合的投资行业。于是许多货币资本直接转型成为了金融资本,股市、房市的暴涨就是它的结果。但是,一方面这种模式的盈利难以持续,如房价在年轻人低迷的购买力面前直线下滑,股市本身也严重依赖于实体经济的繁荣与否,另一方面金融领域不可能真正消化这些资本,否则金融资本就会吸干产业资本的剩余价值,造成可怕的产业倒退。因此,这些过剩的资本必须要找到新的可投资的行业,必须要成为能够直接从劳动力身上吮吸剩余价值的资本。

资本过剩的问题表现在农村上,就是有关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必须要市场化、商品化,农村必须要“盘活”各种“闲置资源”,好拥有更多可交易的资产与过剩的商品交换。

这三种过剩,直接看来,似乎与农村的关系不大,毕竟它主要与城市中的工业经济相关,但是一方面通过工业间接地影响着农村地区,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共的政策,从而对农村产生了莫大的影响。

2.方法何在?

如何让农民富起来呢?一个最直接的思路就是发钱,给予各种补贴。然而,无条件的补贴,也就是低保,理论上只会给予那些十分贫困的人(实际上有些远非贫困的人反而能够享受到补贴),数额也会很低,并且必须低到只要有一点力气去劳动的人看了都会摇头的地步。这是因为,中共必须要确保大多数人口能够去工作,而不是白白地吃低保。而且,给大量农民足够“正常生活”的补贴,这本身就是一笔为数不少的钱,这需要资本家们分出大量的剩余价值,对他们来说是“不必要的负担”。另外一种更为广泛的补贴便是以生产为条件的补贴,比如种粮补贴。但是,很明显,一方面这种补贴也不可能太高,另一方面,这种补贴本质上只是在降低农民种粮的成本,却不能直接提高农民的收益,农民的收入实际上还是依赖于生产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则表现为粮价。

那么,提高粮价是否可以呢?粮价的提高,对于资本家本身来说,因此造成生活成本上升并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但对于城市中的无产阶级来说,这就是一笔新的加在他们头上的负担,这只会让他们本就贫困的生活愈发雪上加霜,加剧他们反叛的可能。对这种负担的提高造成的社会动荡的后果的担忧,也是中国一直禁止粮食大幅涨价的原因。城市无产阶级生活成本的上涨也会进一步挤压其它消费品的消费空间,从而使得中国的生产过剩更加严重。如果不想承担生产过剩进一步恶化的后果,这部分多消耗的货币就需要资本家提高工资来补偿。结果,兜兜转转,资本家仍要出钱。或者,资本家将这部分需要投入的可变资本的成本加到产品的价格上,那么最终整个社会生产就会回到经典的“所有人都给产品加价10%”的思维实验:结果便是什么也没变,只不过需要的流通手段数量增多了而已。

有没有不需要资本家忍痛分割出自己好不容易攫取的剩余价值,又可以帮助农民“增收”的法子呢?如果这种办法能让资本家同时还能攫取更多剩余价值,那就更好了。

一种自然的办法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如果农民能够卖出更多农产品,就可以增收了。但是这个思路只能适用于个别农民。我们都知道农民的劳苦,因此在精耕细作的模式下,他们能够继续追加的活劳动就很少,通过追加劳动能够提高的产量有限。提高产量比较普遍适用的方法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包括培育良种、大棚的应用、改善灌溉系统、更新农机等,而这些方法主要是通过增加农业的固定资本投入与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量。当这些提高的技术为个别农民所应用时,确实能够提高他们的收入,可是如果普及开,整个社会范围的粮食供给大幅提升,就势必会造成粮价的降低,从而农民的收入仍然难以增长。此外,种子、化肥、农机的改进伴随着其成本的提高,结果产量的提高需要以种植成本的增加为前提,增加了普通农户的负担,更加阻碍农民对更先进生产方式的采用。

一些农业改良的方法本身也挺有活力,比如改种经济作物或者多种经营。可是,一方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农民只能耕种指定的粮食,另一方面引入新的种植方式,比如轮作之类,就需要更多的投入,结果种地的成本又增加了,对于分散的农民来说,这是比较重的负担。多种经营涉及的经济作物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很大,而这种模式的推广则势必会造成相关作物价格下降,从而很难实际上增加农民收入。很多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由于上一年某种作物(往往是经济作物)价格暴涨,农民便跟风耕种,结果第二年价格猛跌,低到宁可让作物烂在地里农民也不愿采摘。如果真的想让农民致富,那么仅仅用从经验中能够得出的结论来回答这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经验往往只是个别农民增收致富的方法,而它并不能适用于农民全体。要让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改善其生活,必须把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在其与整个社会的关系上思考问题。

农村人口流失与土地抛荒

于是还有一种思路,也是与多数发达国家经验相匹配的方法:减少农民的数量。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奋斗目标中就有“户均向乡镇企业或发达地区转移一个劳动力”以及“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等。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的人口以及饮食结构,继而对农产品的需求,总体上说不会波动太大,特别是在中国农业产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相对过剩的粮食也会被国家的粮仓收购,因此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总收入会接近某个一定的量。如果农民的数量减少了,农民的平均收入也会提高。总体来说,中国确实有农民不断减少的趋势,2005年乡村人口约为7.45亿人,到2024年这一数字已经降到4.65亿人,20年来乡村人口降低了将近3亿人。但是对很多地区来说,这似乎并没有带来农村居民收入的显著提升。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减少农民数量带来的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是和农业的机械化联系在一起的。而中国农民数量的减少,并不是因为有意识的调控和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而只是因为各种历史因素对他们产生的强制力,使得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这种强制的因素我们可以与圈地运动相类比。一方面主要是由于部分农民不再种地,进城做了农民工,2024年农民工总数已经接近3亿人,另一方面则是年轻人大量地流失。这些“逃离”农村的人,直接地说来,并不会给那些还留在乡下的“老乡”们什么直接的益处,因为农村人口的流失直接带来的只是土地的抛荒。据估计,中国撂荒的耕地大约有3000万亩,相当于三个上海市的大小。相应降低的产量则被一些生产力日益提高的大农场弥补了,维持了较低的粮价。但是留在农田之间的“老乡”们则因为少有农机,无法扩大生产,更无法与那些大农场相抗衡。结果,虽然农业的生产力有所提高,但是这并不表现为农民数量减少的原因,而只是表现对农民减少的补偿——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力提高而产生的红利主要都是被大农场主吃走了,而它起到的作用也只是维持着粮食产量不至于崩溃,不让农村的崩溃带动着整个中国社会的崩溃。农民的人数确实减少了,但是由此造成的农业收入的集中,却与分散的农民无关,而主要是被大农场的资本家们收入囊中。

要通过减少农民人口而提高农民收入,必须要基于农业的机械化的普及,也就是说必须要基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而这又基于土地的大规模利用,否则农业机械化反而会亏损,也派不上用场。但是,土地的大规模运用与改开后“包产到户”造成的大量农民独立生产的情况是互相矛盾的。一方面农民独立生产造成土地的分散化,另一方面独立的农民也没有财力购置相关的中型或大型农具。在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分散的小农状态对农业生产力扩大在各方面的阻碍。我们至少可以得到这样几个结论:首先,农民的贫困正是来自其分散的小农状态,并且两者互相都会再生产出对方,尽管这种再生产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下是越来越缩小的再生产;其次,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农村经济问题,都无法绕开分散的小农状态,这种状态甚至可以理解为当下农村的现状甚至是本质。因此,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追求农村的彻底改变,都必须扭转农村的分散小农状态,而这正通向农村的现代化,正是农村中的人们摆脱原始的状态,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式的必然途径,尽管这种途径往往是漫长而痛苦。改开后中国也发生过“圈地运动”,但是这里被圈的地更多是被用于城市建设去了。再搞一次圈地运动显然不现实,否则一方面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就要直接面对上亿新劳动力的冲击,另一方面中国所谓的“社会主义”面纱就要被自己戳破,会引发大规模的反抗,引发社会的急剧动荡。土地公有的制度一度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化提供了便利,如今却成了阻碍。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方法,在不触及产权大范围改革的同时,能够将土地集中到有能力机械化耕作的大公司手中

为了应对这个局面,中共发明了“土地流转”。简单来说就是:农村的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依附于承包权,农民可以将经营权流转出去,或者说“租”出去。到2021年,全国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已达5.5亿亩,超过确权承包地的30%。这使得土地能够集中起来运用了,为生产力的提高开辟了道路。在中共的宣传下,这似乎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农业相关的公司有办法直接参与到了社会生产中,能够赚取利润;中共政府能够防止失业问题进一步加剧;农机制造与维护、农业服务、农产品批发等等相关行业的资本家也与有荣焉。那农民呢?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有的拿着极低的流转费作为极低的退休金的补偿,有的则受雇于农业公司,成为了农业工人,摇身一变成为了工人阶级,由吃农业的苦变成了吃工业的苦。没有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则受到大公司所产农产品的竞争的压力,更觉艰难,有的甚至还要在农闲时节打工补贴家用。结果,土地流转表面上被称作“善政”,但实际上不过是对于资本的善政。它或许开辟了一条改造农村的道路,但开辟者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资本的增值,并且是扭扭捏捏地、不情不愿地、迫于现实情况才实行的开辟。

在“土地流转”的政策下经营权被流转给了企业与资本家

还有一种经常被提起的思路:要让农民有新的收入渠道。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就说:“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新的收入形式,第一种是工业的,发展农村加工业或相关的制造业,以此增加农民的收入。可是,建设在农村的制造业,凭什么比城市中的更有竞争力,能够与城市中的同行争一杯羹呢?无论在劳动力数量、人口质量、基础设施还是市场匹配、科技水平,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竞争。即使建立了农村的工业,也无非是做一些小作坊式的生产,从业者只会成为小资产阶级中最底层的、生活水平与工人几乎没有太大区别的部分。再说,即使真有办法使得农村工业崛起,农民也不过是就地变成工人,也不过是从吃种地的苦变成了吃工作的苦。这种方式有明显的限度,农民因此获得的工资很难超过城市中同行的平均工资,并且以农村相对较低的消费水平与更少的消费场所为借口,工资往往只会更低。

另一种模式腾空而出:发展乡村旅游,以及与此相关的第三产业。此举确实起到过成效,但也只是对极个别乡村而言。旅游业的商品交换模式具有特殊性。它所提供的使用价值——旅游体验,依附于资方对景区的带有垄断性质的占有。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业收入有一定的地租性质。我们可以将其看作某种依赖消费作为中介的财富再分配旅游业市场的繁荣本身依赖于一个庞大的、具有较高收入的“中产阶层”。2024年中国旅游总花费达到了5.75万亿元,这个数字总额看起来很大,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还要被城市旅游和一些著名景点旅游分走,这个旅游业收入总额能分给乡村的本就不多。而随着中产阶层收入水平的逐渐萎缩,旅游业市场能够再吸引多少货币还未可知也。更何况这还很依赖相关的自然资源禀赋。绝大部分农村,所有的“旅游景观”不过是乏味而单调的农田。想要发展旅游业,也必须要有相关投资,比如打造“农家乐”之类。这本身也需要资金,于是资本又可以找机会介入了。但是,前些年涌入农村旅游行业的资本很多都是抱着投机的想法,在建设景点时的人工布景往往又千篇一律,没有新意。过了一段时间,新鲜感过去了,资本赚够了门票,又很快撤离。结果,农民什么也没获得,还要收拾“旅游景点”的烂摊子。根本上来说,挖空心思去找什么“新模式”都是徒劳的。从最严谨的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如果真的要乡村振兴,最根本的途径只有一个:提高农村生产力,最终达到消除城乡区别。这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不一定会达到其预期的结果。

3.农村资本主义化

上述的一系列方法,包括在农村发展制造业、公司+农户模式等,本质都是将农业农村资本主义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中就强调“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本地区经济的内部活力。”“山区……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密切同城市和平原地区经济的联系,变单一经营为综合经营,变自然经济为商品经济,纠正依赖思想。”“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等。诚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推广后,农村成为了改革的“突破口”,但实际上,那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倒退的修辞,不过是政府通过退出农村省下了农村公共支出的开销。在统购统销还存在时,我们尚可以勉强认为农村经济仍受到整体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与制约,从而商品生产的性质显露地还没有那么明显。当农民完全“自由”了之后,农村的经济就更加倒退回了一种类似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之间的中间态的模式:多数农民生产粮食首先满足自身需求,多出来的才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换回货币。但是这些货币的大部分还要投入到购买化肥、维护农机等等生产性的花费上,能留下来的积蓄少之又少,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积累,甚至还有“种地亏钱”的现象。部分地区的农村工业(或者说乡镇企业)崛起,在一定时期给农村或者说镇域经济带来了活力。虽说乡镇企业多为“集体所有制”,甚至担负起农村一些医疗、教育的公共支出,但是不能忽视这些企业整体上还是遵从商品生产的规律,从而遵从价值规律。因此我们说乡镇企业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带来了资本主义化的可能。但是国家向农村转嫁危机的行为又击垮了乡镇企业。结果,农村的很大一部分至今还没有完全资本主义化

另一面,中国城市的资本主义经济欣欣向荣,这背后少不了农村的支持,包括农民忍受着长期难以改善的生活水平数十年如一日耕种,为城市提供基本的粮食支撑;工农业剪刀差的继续存在乃至扩大;强征或以低价收购耕地用于城市建设,省下了大量购地成本;“家电下乡”,家电等消费品在农村寻找市场;农村一定范围内收容了潜在的失业者,节省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成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为主了:大量分散的农民还在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就是证明。尽管法权意义上讲农民并不掌握土地的所有权,但是中共三轮土地承包都尽量延长土地的承包期,本意就是在营造较为稳定的以市场逻辑为基础的土地使用环境,因此在这里一些法律上细枝末节的区别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分析。资本主义的企业已经将触手伸了进来,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高价出售与粮食的低价收购扼住农民的脖子。但农村还不是这只利维坦的领土,它只是中国资本主义的附属或边缘领域。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城市对农村的过度压榨限制了农村向资本主义转变的进程。正是因为农村尚未完全资本主义化,农村少有能够与政府以及城市中的大资本集团分庭抗礼的资本主义势力,从而农村能够几近无偿地为城市的发展提供过量的价值。长期低廉的粮价也导致农业资本的利润率注定会较低。但是,既然资本主义已经席卷了中国的城市,农村就注定被价值规律控制,农民就不得不在不断萎缩的情况下进行自身的再生产,从而这块区域沦为资本直接控制而不是仅仅通过市场间接控制,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中共从20世纪最后几年以来的农村政策,就是试图将农村也资本主义化,让这块虽然被侵蚀,但依旧广阔与肥沃的土地成为资本直接吸食剩余价值的场所。

既然在附属阶段的农村也能够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大量资金,那为何还要将农村资本主义化呢?首先,我们要知道,现代国家(准确地说是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合法性,主要地来自于“经济发展”。这在中共内部有明显的表现:中共要证明自己统治的正确性,往往会拿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说事。中共内部的考核中,GDP也是一条重要的指标。在《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提到“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也说明了这种机制的广泛存在。虽然对于“经济正在发展”的论证有各种眼花缭乱的数据,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的体制下,所有的经济发展,最后都归结为剩余价值的不断榨取。中国实行将近30年土地财政也说明了这一点: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卖地并进行基建、发展房地产是来钱最快的方式,于是地方政府便对此趋之若鹜,全然不顾其后果。农民失地从而失去生活保障、工人住不起自己建造的房子、大量土地被面子工程浪费……结果房地产泡沫一破,地方的财政问题就显露出来,甚至到了地方财政收入连利息都还不起的严峻境地。在这个例子中,地方追求GDP数字的高涨只是表象,核心仍是在于剩余价值的榨取。其中耕地收购价格的低下与房价不合理的高昂,实际上都是一种畸形的榨取剩余价值的特殊方式。它的特点是利用政府权威使得土地与房屋价格系统性偏离其价值,方便政府与相关投机企业在贱买贵卖的价值量分配中获得剩余价值。

农村的资本主义化也是如此。对于农业本身来说,我们不否认这个过程会带来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包括先进农业机械、高产作物品种、更科学的培育方式、土地的集中化利用等等。在这里,虽然带来了苦难,但是资本主义对农民分散状态的打破,确实对中国的农业发展能够起到“非常革命的作用”。但是,一方面,这个过程会带来大量农民的失业,从而拉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另一方面,在过程之后仍然被雇佣的农民也无法从这个生产力提高的过程中获得什么,相反,由于粮食生产成本的降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也相应降低了,他们被剥削的相对剩余价值的量反而更多了。另外,即使在中共还没有明显的农村资本主义化政策的时期,农村也处在自发的资本主义化的进程中。上世纪末的乡镇企业便是一个例子。此外还有一村一乡中由于人口流失与地方性的“种粮大户”的出现而自然产生的土地集中。没有这些碎片式的资本主义化的进程,农村的萧条程度还会比现在大得多、严重得多。既然前三十年的农村对于着急退出的政府来说只是“烂摊子”,既然前三十年的模式在改开的进程中已经不得不被宣布“全面破产”,既然中共不可能再回头像前三十年一样把农村如此多的“自由”劳动力再“束缚”在土地上,那么,极为讽刺的是,现在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拯救农村。只有绞尽脑汁让资本相信,现在把钱投资到农业上也能榨取剩余价值,才能让整个农村不至于继续陷入持续的崩溃。

上一段还是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的。此外,农村资本主义化对缓解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具体问题也有一定的影响,至少在中共的愿景中会是美好的影响。首先是前文提到的三重过剩。第一,劳动力过剩。中共其实有很大的愿望通过在农村发展相关产业以增加就业。但是我们前文也指出,资本主义公司在农业机械化的条件下,增加的就业绝对少于农村的数亿人口。在生产已经过剩的情况下,在农村投资建设新的工厂是难以有什么收益的。旅游业这条路,大部分农村也不可能走得通。新增加的就业远不会多于目前的人口,还会破坏农村户口者最后一条退路。资本主义范围的扩大只会造成劳动力过剩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生产过剩。虽然中共在城市实行各种措施以“提振消费”,但是明显效果不佳。对他们来说,农村似乎能够成为下一个消费过剩产品的地方。在21世纪初,就有家电下乡以解决相关行业生产过剩的先例。后来如文明农村建设、汽车下乡等等农村社会生活现代化的措施也会提高农民相关的消费需求。让农民增收,也不是说让他们成为资本家,获得能够增值的资本,而只是希望他们增加的收入能够重新投入消费领域。分散的农民收入不稳定,种地的成本还需要自行承担,因此他们的消费往往极低。但是,如果农民无产阶级化了,首先其收入相对会稳定一些,其次农业种植成本也无需自行承担。这样,他们能够用于消费的货币似乎更多,能够缓解生产过剩的问题。对农业机械等等相关生产资料的需求提升也可以消耗一部分产能。但是,一方面农业的生产本身就可能造成过剩,农机等等农业生产资料相关的生产也相应地会出现生产过剩。另一方面,由于剩余价值的生产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工人创造出来的却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的财富也是增加了。粮食生产成本的降低,同样更会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与劳动力的过剩一样,资本主义的扩大只会造成生产过剩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资本过剩。中国在21世纪初的大量出口伴随着货币超发,大量的资本没有合适的投资领域,于是大量地涌入房地产与股市。但是,这个领域有明显的投机性质,泡沫一旦戳破将会导致危机。“一带一路”提供了一个资本输出的路径,但是在全球都资本过剩的情况下,激烈的竞争降低了利润率,从而使得资本输出也有一个无形的限制。农村是另一个被寄望的投资场所。在过去,农村之所以没有被资本垂青,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生产周期过长,周转过慢使得资本并不愿在农村投资,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村资产都没有商品化,也使得投资有着层层阻碍。因此,有人提出,将农业金融化,将产权交易、期权、股票等等金融的运作方式投入农村。但这也不过是通过金融的方式让经营农业的资本家更容易融资,同时让那些投机家新找到一个发财的机会。对农民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被分享的实际的利益。农村的金融化说到底只是增加了农村资本的流动性,只是增加了农村经济的杠杆与不确定性,只是增加了虚无缥缈的“未来可能会有”的收益。相较于农业机械化,金融化甚至连生产的性质都没有,反倒是给资本家更多的敛财空间。

我们已经可以明显看到,分散的农民,由于资本主义在城市的建立,由于贫困而艰难的生活,已经难以再生产自身了。除了所谓“新农人”(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新农人看作资本下乡的先导,他们的实践经验将会成为农业资本宝贵的资料),乡村的年轻人已经成了珍稀物种。如果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么,在可预见的20年或者30年后,农村的空心化将达到一个非常骇人的程度,中国将出现大面积的土地抛荒与十分严重的粮食问题。届时接管农村的,必然是大量的农用机械。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这些机械的主人只可能是资本主义的大公司。因此,农业机械化也是中国数十年来愈来愈大的城乡差距导致的必然结局。与其让这个结局以一场严重的饥荒为先导,那还不如在现在就尽力扩大农业公司的统治范围。这就是农业资本主义化背后的因素。将来,它也必然会引起各种作物(至少是经济作物)价格的剧烈波动,让资本主义的威胁深入这个东方大国的每一个角落。

三、现代化的“角力”

前文中已经可以看出来,我们说农村社会在资本主义化的进程中处于衰败的进程中,并不是指所有人在这个进程中都会吃苦吃亏。有些人能够利用这个契机赚得盆满钵满,比如强拆卖地的政府官员、承包大量土地的种田大户等。不平衡的生产状况使得农村必然会产生自然分层,形成不同的势力。为了对抗现代化进程中带来的成本,争夺现代化带来的利益,这些势力之间又会存在激烈的冲突。日本学者田原史起提出过“公”“共”“私”三重资源治理理论。“公”代表着政府的再分配原则,“共”代表着社区的互惠原则,“私”代表着市场的交换原则。这些原则背后的实质,就是农村内部不同势力的角逐。我们发现,在扶贫工作中,不仅有内部的贫困村村民内部的矛盾,还有来自外界“公”“共”“私”带来的矛盾。这些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矛盾都易让已经脱贫的人们重又返贫。

1.农村内部的矛盾

内部的矛盾主要是由于贫困村村民的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显著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让贫困村村民们倾向于在主观上将自己与他人获得的利益相比较。他们认为只要自己获得的利益能与他人、政策利益相均衡时,就能接受政策。否则,他们便会对政策产生抵触的情绪。同样,在他们眼中,眼前利益往往大于长远利益。多年来的贫困生活,已经将他们的目光渐渐锁在了自己的一方天地。这种目光的短浅与他们信息的封闭是十分相关的,而这又是与他们身处的小农式的生产方式相关。直接地将政策加于这些贫困村民头上,事实上显示了政府作为所谓“现代化引路人”的傲慢——政府擅自将来自外界的贫困标准与扶贫政策嫁接到贫困村中,却往往忘记了事先改造贫困村的长远意识。政府将自己看作“救世主”,却在实际上并没有充当救世主的能力——他们在用二十世纪的思维管理十九世纪的人。而调动贫困农民本身的力量,则是实际上难以做到的。

2.“公”官僚的傲慢

至于外部对扶贫工作的冲击,我们从公共私三方面来看。提及“公”,贫困户们甚至我们的第一反应便是有没有官员干部在吸取政府输给村民们的“血”。毕竟贪污这种事情在中国可太常见了。在腐败烂臭的官僚体制下,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就这样,这种“腐败传说”便深深地印在贫困户的脑海中。这反映了官僚长期在农村的资源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在实际上分配得了最实惠的利益。因此,不管贫困户们获得的补贴是多是少,是否获得地方政府下发的全部补贴,在他们心中都会无意间产生对政府政策抵触的意见。而且,在贫困标准以上的非贫困户同样对贫困户和政府政策也有意见。明明是自己也就比贫困户活得稍微好一点,可是却拿不到政府下发的补贴。这样在贫困标准左右的非贫困户也会与拿到补贴的贫困户们产生或多或少的矛盾。昔日有苦一起吃的邻里们却不能做到有甜一起享,甚至反目成仇,何其痛哉。这正反映了官僚在处理贫困问题中的一刀切现象:他们的全部任务就在于“脱帽”,在于作出“政绩”,至于民众对此的意见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则关心甚少。这正是现代化的推动者是来自外在的强迫而不是内在的动力的直接后果。

地方政府给贫困户们直接输血,使其收入超过贫困县,这到底算不算彻底脱贫呢?当然不算,这种脱贫也只是在短期内有成效,从长期来看是算不上彻底脱贫的。输血是向贫困户直接提供钱物,贫困户往往会快速消耗被输送的物资,出现返贫现象及“输一点用一点,不输不用”的挨日子现象。如果仅仅依靠输血,那么只有对贫困户进行持续的、输血量不断增加的输血,才能提升贫困户的主观幸福。若输血中止或输血量的增加低于生活成本的增加,贫困户的主观幸福感还会下降。输血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劳而获,易激发懒惰。懒惰一旦形成,会造成“扶了贫,贫了扶”的恶性循环。输血也对地方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负担。只靠输血不能真正扶贫,造血是必需的扶贫方式。对注重眼前利益的村民们来说,直接输血绝不是上策。

可造血就一定有成效么?举个例子来说吧:为了帮助一位贫困户脱贫,地方政府拨给了他上百只鸡,让他开养殖场养鸡致富。一开始,他能凭借着鸡生蛋、蛋生鸡来慢慢脱贫。但是没过多久鸡群生病了,他只能束手无策,眼看着鸡慢慢死去。可不是由于这位贫困户懒,而是他从来没搞过养殖鸡的工作,在养殖鸡的技术方面都欠缺些要点。输血不输技术方法,他的脱贫梦也就这样破碎了。有的地方政府给贫困户们输的血也是暂时的,贫困户们还需要在脱贫后慢慢还清政府因为“有情有义”输来的血。如此,暂时脱贫的贫困户们为了还清政府输的血又重背上厚重的债务返贫了。脱离集体化逻辑的农村官僚只能以市场逻辑来扶持贫困户了,但市场逻辑恰恰是贫困户越来越贫困的原因。在市场的环境下,贫困的农民只会越来越接近工人的状态。从一定角度来说,官僚的存在正是与市场逻辑互为补充:官僚的行为表面来看是“政府补助”,但正是在承认了每个农民是私有的小生产者的基础上才进行补助,正是在遵守市场最基本的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补助。市场表面看似乎并不一定需要官僚的介入,可是,正是官僚的存在维持市场的基本秩序,市场的逻辑才能得到保卫。尽管官僚曾经做出过各种骇人听闻的“事迹”,如强拆强占等,好像是在破坏市场的逻辑,可这往往也建立在官僚政府本身经济困难的基础上——正是它们把自己视为一个市场主体(尽管是在法律的监督下——但是这恰恰证明了法律的阶级属性),而财政的窘迫又把他们推到一个不得不使用最下三滥手段的地步,它们才不得不利用那一点权力以暂时破坏市场逻辑为代价,去维持自己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地位。如果乡镇的行政机关能够忽视价值规律,直接接受更高一级行政机关的资源调动,这类事情又怎么会出现呢?官僚制与市场的互相补充,正是一对矛盾,证明了市场有着不断“自毁”的倾向。

最近我们经常能听说政府又派大学生村官下乡来治理农村了。可是,一方面村官再多,中国的乡村却更多,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村子已经是青壮年劳动力几乎流失殆尽,那么派遣村官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而且村官是由地方政府下派的,是听从地方政府的命令的。根本上,与其说这些村官的利益在于带领贫困村贫困县脱贫,不如说在于完成政府的命令。至于贫困户们是不是致富了,他们大多数人可不管这么多,除了一小部分真真切切地为贫困户们服务的村官们。他们往往会被搬上荧幕,作为政府自己脱贫政绩的宣传需要。但是,只要这些所谓“大学生村官”不愿意一辈子待在乡村,只要他们下乡的愿望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完成政绩,那么他们的实际作为最终就不会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3.“共”-来自过去的力量

接下来从“共”的角度分析。从区域上看,中国农村可以依经济发达程度,分为沿海的东部发达地区和广大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农业比重比较低,村庄有一定的工商业基础,农民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往往因为办有工商业而有大量外地农民来此务工经商。村庄办有工商业就能够享受到土地非农使用所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村集体也因此有一定资源。而中西部地区大多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农村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留在村庄的大多为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老人、妇女。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空巢老人这个词便在社会上流传开来。很多老人在儿女的提议下,甚至在地方政府的强制下,纷纷搬离了世代居住的农村,以至于很多村都成了无人村。

而从南、中、北的差异来看,华南农村因为聚族而居,村庄大多数为团结村庄,村民比较有能力解决公共事务,举办公益事业。若有自上而下的资源进到村庄,南方农村就可能调动起村庄力量来有效接应资源和有效使用资源。华北农村因为村庄内存在多个分裂集团,不同村民集团之间容易爆发激烈的冲突。如果有自上而下的资源进村,村庄如何或能否分好资源,得看村民集团的实力如何了。以长江流域为主的中国中部农村地区,因为村庄中几乎不存在影响村庄政治的公共性的血缘集团,而使村庄治理处在散漫状态。在这种村庄政治中,很少有强有力的反对者,同时也很少有强有力的支持者。村干部本身的能力以及对外来资源的使用成为了村庄是否能脱贫而不会再返贫的重要因素。

中国的“公”“共”“私”格局的最大特点在于“共”历来所承担的角色比较明显。这一特点并不完全因为中国农村的互惠关系格外得强固,而是因为属于公、私的资源流入公共治理的渠道有限。由此看出,“共”是中国基层治理的最大资源。而“共”的主要承担者历来都是农村精英,他们有与“公”紧密联合的村干部,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长老,还有经济能手等等。他们将贫困户们自下而上的需求和政府的自上而下的转移资源联系起来,在二者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但是他们有可能继承着国家意志,有可能代表着村镇利益。在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民们不仅要交农业税,还要承担集体的“三提五统”税费,而这些税费一并由村干部收取。因为缴纳农业税是法定义务,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强制措施来向农民收取,所以,一方面,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农村普遍出现了向农民强制收税的情况,另一方面,因为可以强制收税,地方政府可以乘机搭车收取“三提五统”,收取共同生产费。

在团结的南方农村,村干部一般要站在农民一边,对上级的强制持消极态度。地方政府因为缺少村干部的协助,而较难向农民收取过多过重的赋税。在华北农村,村庄内存在多个派系:一派上台协助地方政府收税时,另外一派或多派的(非正式)精英就会上访。这样,多派精英们通过上访同样能减轻华北农民们的负担。在这两种情况下,中国农民时代依赖的宗族组织都由于外界的刺激不得不得到了强化。面对同时拥有合法性与权力的乡镇官僚,农民如果单打独斗,就肯定会失败。可是,更先进的组织方式一方面由于经济组织方式的落后而无法自发建成,毕竟小农之间只是像“装在袋子里面的马铃薯”一般,本身并不存在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从而只能向后退,寻找古老的、未经资本主义影响与破坏的组织方式,也就是宗族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们结合起来的理由,官僚的存在,在“改革开放”以前反倒是更先进的组织方式的代表者与实际组织者。官僚本身抛弃了集体主义,绝不代表农民会在同等或者更高的层次再将集体主义捡起来。即使是宗族层面的组织,也恰恰建立在各家各户互相分离的基础上,只是一种原始的、基于“亲情”“道义”“规则”的协调机制,远没有超出古代的组织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青壮年的流失、农村的空心化,只会让这种宗族越来越衰落。因此,以宗族为单位对抗官僚的方式,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表示农村的现代化程度还不够,资本主义已经在侵入,但还没有将整个农村改造为它自己的模样。

与中西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集体资源丰富的沿海发达地区,或者说,资本主义已经生根发芽的农村,“同族亲情”已经逐渐瓦解了,因为村庄精英可能凭借其掌握优势资源,脱离村民,造成农民新的政治无力感。随着市场化的“春风”席卷农村,这股力量也在不断地侵蚀农村中的共同体。经济的结算单位被最小化,被缩减到家庭一级,农村精英就越来越难以成为农民的保护伞,而更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放任其它小农沉沦下去。前现代的共同体在资本主义的浪潮下有多么无力,到此也就可以很明晰地看出来了。不过,或许是辩证法开的历史玩笑,中国在社会主义时期,历经各种运动都只是暂时压制、都没能完全突破的前现代堡垒,在资本主义时期,就如风卷残云一般,好像是拖拽着把几亿人拉入现代经济的行列。这不是说,社会主义时期的改造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但是它至少能让我们看清,到底哪个阶级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日益强大,而哪个阶级又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日益萎缩。

在取消农业税之后,合作社成为了国家农业政策的主流。合作社一方面起到了统一购买原材料、统一卖出农产品的作用,另一方面起到了团结贫困户的作用。可是合作社本身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同样会面临市场竞争失败、投资失误等经营风险。一旦合作社经营不善甚至破产,所有社员都会受到牵连。而且合作社的要职往往由农村精英担任,容易出现“大农吃小农”的现象。同时,有的企业也会采取帮扶贫困户脱贫的行动。企业通过雇佣贫困户们,让他们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让他们换得在贫困标准之上的工资。但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可以利用信息差,欺负贫困户的无知和无能,用低价来收买产品,用低工资来雇佣贫困户们。在经济不景气、受到过疫情冲击的当下,贫困户们通过给企业打工得到的回报越来越少。结果刚脱贫的贫困户们又回到了贫困生活。这种贫困就不再是小农式的生产方式下生产力低下导致的绝对贫困,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固有矛盾导致的结构性贫困。在这里,现代化的神话完全破产了。所有的所谓“现代化”,最终都必须归于资本主义化。

4.“私”-价值规律的强迫

贫困户们想要脱贫还离不开市场的交换调节作用。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贫困户们要想把自己拥有的资源转化市场的生产要素,就必须得经过与市场间的交易来换得,但是由于信息差的普遍存在,这种交易有时是完全不平等的。另外,市场将贫困户们与市场交换,从而是消费绑定在一起。为了帮助产品找到销路,大量主播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来推销农产品,来使贫困户们脱贫。而在经济下滑的当今,消费者无力也不敢消费贫困户们产出的商品,依赖于市场的贫困户们自然便容易返贫了。此外,这还会使得贫困户的致富路径更加依赖于平台推流、依赖于懂得相关技巧的“专业人士”。这会造成一种颠倒:仿佛不是生产决定消费,而是消费决定生产;不是商品的制造决定商品的卖出,而是商品的卖出决定了商品的继续制造。平台可以脱离某个贫困户,但贫困户却无法脱离平台。这种不对等的权利关系使得平台有实力与借口进行抽成,从而在几乎什么也不用做的前提下就吸干了贫困户好不容易造出的血。

此外,公司的介入还会使得原本的农村精英被迫以市场逻辑与公司竞争,而结果可想而知:往往是农村精英的落败,土地的使用权、生产的指挥权都会落到公司手中,从而打破了农村原本的权力结构,破坏了原有的团结的宗族,而使得农民越来越原子化。通过对农村组织结构的瓦解,农民们便更容易被市场的经济力量所控制。这再一次显露了,资本主义的力量远远超出经济本身,而对整个社会的形态会造成深远的影响。与农村精英的落败相比,公司,或者说资本家的经济力量会越来越强势:比如某地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3年累计9.7万亩,但大多数只能做仓储、民宿。随着房地产的降温,租金回报将会继续下滑。农户很难退出集体与工商资本的“合作”。2024年涉农股权纠纷案同比增长26%。2024年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1.15亿亩,其中23%存在拖欠租金、改变用途、提前退租等现象,风险更多地转嫁给了农民。并且集体资产抵押贷款的真正放贷的不足30%,平均利率又较高,金融进入困难。

此外,还有“旅游脱贫—环境恶化—返贫”“脱贫—多生子—返贫”等返贫情况。总之,这些脱贫尝试的部分失败,正好表明:资本主义远远无法解决贫困问题。它只是把绝对性的贫困转化为结构性、体系化的贫困。

既然将农村资本主义化不仅是国家意志,也是经济决定的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公司将会是这场牌桌上笑到最后的赢家。尽管目前确权承包地的土地流转也才占到基本农田的30%左右,但是它已经表明了一种大趋势:小农将逐步消亡。无论是贫困户,还是农村精英,甚至是官僚,都不得不在经济上依赖公司。农业公司将会把中国最后一批没有直接接触现代化的人群驱赶着被迫“融入”资本主义经济的大家庭,将会继续增加失业的人群数量,并消灭失业者最后一块净土,将会使得最后一批前现代的人群转化为无产阶级,并且还是生活水平较低的那一部分。这正是同资本主义发展一同发展起来的否定的因素:它创造出了将会毁灭自己的力量——无产阶级。

四、现代化进程中的人们

在中共农村问题当中,农民工可谓是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在中国资本主义化的过程中,农村充当了一个“失业蓄水池”的角色,没法打工就只好回家种地。但总体上,农村人口一直在大量地流失,因为随着乡镇企业的彻底消亡,农村彻底失去了真正消化过剩劳动力的能力。正如马克思所说:“一部分农村人口因此经常准备着转入城市人口或制造业人口〈即非农业人口〉的队伍。相对过剩人口的这一源泉是长流不息的。”

1.农民工的特征

当代中国的农民工群体无论在空间的意义上抑或是社会的意义上都呈现出边缘性的特点。他们大多进入城市的次级劳动市场,在工业与服务业中从事着高强度、低工资、低保障的非技术性劳动,工资收入多半只能维持他们自身的劳动力再生产。赡养老人、抚养后代、居住、教育甚至医疗等费用,大多并未计算在他们的工资收入之内。背井离乡的他们只能聚居于控制严密的工厂宿舍或者城中村中的拥挤狭窄的出租屋。他们的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必须交付昂贵的学费。并且由于积分政策,他们大多只能上私立学校。大部分的农民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障,他们工作的绝大部分工厂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造成大量的工业伤害和职业病。而每当意外出现时,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他们很难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而依靠他们养活的家庭会马上陷入崩溃的境地。城市不是他们可以长久居留的地方,农村才是他们最后的归宿。除了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他们并没有明确的身份认同,从文化上无从知晓现代社会的运作,无法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与社会生活。

2.农民工作为劳动力的特殊困境

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央政府将发展经济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于是各地政府将发展经济设定为首要的社会目标,尝试城市规划和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方政府纷纷投资兴建大量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而这恰好为全球资本利用中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提供了基础。政府通过户籍制度将城市中的人口分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对于在城市中打工的暂住人口,即农民工,城市无须承担其住房、教育、工作保障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及福利等集体性消费资料以维持其长期的劳动力再生产。而且,一旦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产业结构不再需要他们的非技术性劳动,一旦他们与某个具体企业之间的合约期满,这些农民工就不得不返回农村老家或者去別的地方寻找另一份临时工作。

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农民工

农民工这一劳动主体的职业和身份转化都受到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的约束。正是城乡二元体制规定着这一主体的劳动力再生产形式、内容以及本质。农民工劳动力的出现和使用与其劳动力的再生产,在空间和社会的意义上被割裂和拆分开来,前者发生在城市,其身份是工人,后者却只有回到农村社会才能进行,其身份是农民。这一群体在城市中缺乏长期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他们的再生产必须以农村为补充。本来应该完整统一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被肢解开来,其中的一个部分(劳动者个人体力和脑力的再生产过程)是在工厂-城镇中实现的,而另外一个部分(抚养子嗣、老弱等)则是在这些移民工人的来源即乡土-村社中实现的。这种割裂一方面是有意识降低劳动力价值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农村资本主义化尚未完全推广的副产品。

对于劳动力再生产,国家不主动地对其进行具有决定性和前瞻性的干预,而是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的话语力量推动下,主动让位给缺乏管制和规范的资本与社会非正式部门,由它们替代国家并借助市场使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简单日常再生产得以勉强维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中国城市中只有劳动身份而没有公民身份的农民工,他们所面临的是双重的压迫:一重压迫来自控制其生产过程的资本,另一重则来自缺位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国家。正是由此而导致的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不仅使得社会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在市场转型期得到延续,也延缓了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的进程。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工就无法无产阶级化,二代甚至三代农民工的出现就是证明。既然农村只能在越来越缩小的规模下再生产自身,那么农民工的最终归宿就将是成为无产阶级,或者说失业的劳动后备军。

中国的产业劳动者大多来自跨地区之间流动的农民工。国家通过控制人口的僵化的户籍制度以及安排二元劳动力市场使得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就被设置了在城市安家的障碍,保持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使中国和全球资本在其劳动身份上获益的同时,可以名正言顺地逃避任何有利于其劳动力再生产的福利支出和成本。针对工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大量流动人口劳动的不合理再生产模式,国家权力的有意识的运作和安排不仅没有对其削弱或改变,反而将其加固,从而有效降低工业生产成本,减少城市化的压力。这是除开极低的工资与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外又一层隐形的剥削。

一方面,由于户口与城市福利之间的联系,没有当地户口的农民工不可能获得政府公房或者单位公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同时更不可能承受城市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由于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都限制这个新兴的打工阶级在城市中建立自己的社区,于是,维持这一无法在城市中生根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力日常再生产的责任便落在了资本以及社会非正式部门的头上。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社会空间分布状况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城市中以地缘为纽带的外来人口聚居区,如北京的「浙江村」;二是在城市扩张时期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中村」;三是在城市工业区或经济开发区中常见的工厂宿舍,通常与当地社区形成分割的二元社区。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形态几乎全部是由资本和社会非正式部门主导和组织的。

改革开放,使农民工可以自由流动,使他们可以自由地进厂打工,这是一种离开家乡的自由,释放着他们渴望改变的欲望。而伴随着这种自由的,则是向城市资本出卖劳动力的自由,而一旦他们获得这种自由,他们很快便发现自己只能从一间厂跳向另一间厂。除此之外,一方面,他们失去了成为真正的城市人或者工人的自由,因为他们的正式社会身份是农民,无论是在法理意义还是事实意义上,他们都不可能合法而永久性地迁入城市。另一方面,他们也同时失去了回头的自由。尽管种种结构性限制使得农民工无法在城市中生根,但是他们与其农村社区之间的实质性的分离却已经开始发生,对于第二代的农民工们来说尤其如此。农村劳作方式的贬值、农业生产技能的缺失,使土地实际上已经不能再在物质与精神的层面上继续支持他们的长期劳动力再生产。除了步入资本主义设下的死局,他们已经不再有桃花源。

3.割裂的乡村与城市

如果我们走进一些小县城的农村,就会发现其惨状:很多土地不再种粮食,而是被荒废,被占用。在乡村里,绝大部分人都是年过花甲的老年人,他们在时代的浪潮中被抛弃了,似乎一切进步都没有到他们身上,他们的面前还剩下什么呢?一片菜地、一盏相隔几公里的路灯、不再清澈的河水和不断逝去的兄弟姐妹。中国一直在宣传的“助农”“带动乡村发展”在这一切面前都成了笑话。事实上,这些留在乡村的老人走过最远的距离可能是离着乡村几公里的小镇。他们平常还靠什么为生呢?或许只有那断断续续的几百块钱的养老金,或许是那一省再省的、已经泛黄的钞票。当他们年轻时,那些利用乡村剪刀差的官僚、资产阶级享乐时,他们耕种着一亩三分地;当他们年老时本该享受天伦之乐,但也只能坐在小板凳上看着已经待了几十年的乡村。

乡村与城市在中国不断高速发展的时候被不断地割裂,直到如今已经散发不出一点活力。事实上,从农民工开始涌入城市后,乡村就开始被遗忘了。资本主义急速飞驰的经济割断了以前乡村的亲戚纽带,也将这片土地上已经受苦几千年的农民甩在了身后。所谓“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富裕”,也只不过是掩盖割裂的乡村与城市的谎话罢了。

五、总结

正如19世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扩张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埋下了资本主义生根发芽的种子,如今中国农村的资本主义化也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必然结果。我们必须承认,这种资本主义的扩张为农村人口结构的改造、使其逐步脱离自然经济的深远影响起了非常革命的作用,为解决中国前三十年没有解决的问题提供了契机,即使这种解决方案是在非常痛苦的条件下进行的。农村的资本主义化,既是各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促进的一个大的趋势,也是在各种偶然性中显露出的必然。我们又回到了那个结论:资本主义必须、必然不断扩大自身,必须不断占领、吞并、同化那些“处女地”。可是,一旦那些“处女地”被同化殆尽,就再也不存在一个通过向外扩张来缓解自身内在矛盾的方案。内在的矛盾必须以内在的方式来解决。这种内在的方式不能是局部的改良,因为那是对根本上的弊病与矛盾的忽视。内在的矛盾必须通过彻底的改变,也就是彻底的革命来解决,必须从整个社会的运行方式本身上去除掉那些弊病的源泉。

我们不清楚,当无产阶级的革命胜利,无产阶级建立的临时性政权的权力伸及农村时,农业资本主义能发展到什么地步,受根深蒂固的自然经济影响的小农还剩多少。但是,我们要清楚,一方面,农民阶级作为同样被资本主义压迫的劳动群众的一份子,是值得与无产阶级建立同盟关系的力量,但是绝不能因为百年前迫于当时特殊的局势与国情而采取的道路去扭曲当下的现实。当下中国的条件显然更适宜于城市无产阶级革命为主。另一方面,绝不能因为农业资本主义化的弊端而去否认它的一切积极的作用,也绝不能因为它带来的苦难而号召农民回到那个自然经济的阶段。农业,就像其它一切生产部门一样,必须置于统一的计划经济调配之下,让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成为供给整个社会前进的养料,而不是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手段。这对于农业工人来说,是相对容易接受的,而对于尚且和自然经济有所关联的农民来说,则可以在稍微保留一些过去的因素(如物质激励等)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集体化的改造,让他们不再是原子化的个体,而是被社会看作同一个劳动力被共同地为了整体的福祉使用。

目前,中国资本发展陷入疲惫,乡村全面振兴还在进行中,但农村贫穷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中国为经济增长投入了大量财力,但收效甚微。未来的农村,必定不是光明的。为中国输血几十年的农村不再像以前那样充满“希望”,已经被贪婪的资本家竭尽榨干。未来的农村或将持续动荡不安,贫穷的农民工必将再次举起他们的镰刀锤子。

责编《共产主义者》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