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丹溪
自苏联解体与东欧剧变以来,关于计划经济的讨论陷入了两种错误的极端:资产阶级的辩护士们将苏联模式的崩溃与所谓“社会主义就是通往奴役之路”的论断绑定,以此宣判任何超越资本主义的尝试皆为徒劳;怀旧的教条主义者否认历史的教训,将官僚专制的扭曲视为社会主义的唯一样板。
对于共产主义者而言,苏联与南斯拉夫的经济遗产既不是应当被全盘接受的圣经,也不是应当被随意丢弃的废铁。我们有必要分析无产阶级专政下,工人政权该如何管理经济,以及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崩溃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与问题
讨论苏联的经济体系和说起中国的“粮票”一样,很难不让人产生刻板印象的画面,往往也成为了很多人反对共产主义、否认计划经济的一个“论据”:你想回到过去吃不起饭吗?很多时候这些叙事夸张到了一定地步以至于和野史无异了,我们有必要还原所谓“苏联模式”到底是什么样。
苏联依靠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协调全国的生产。生产的计划定额、资源与人员的调配等等经济活动,都依靠国家调配,但仅仅如此还不足以合适地解释它的僵化问题产生的原因。在苏联,生产资料完全是国有的,从而经济计划的施行则是指令性的,是从上而下逐级传递的,事实上,苏联工人们事实上对生产计划几乎没有发言权。经济民主的缺失导致了不少问题。
在苏联,依赖大量补贴的“亏损”企业在生产资源上普遍有着优先配置权,而这些生产资源是被有系统地从“利润较高的”企业或部门转移来的。在国有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和分配并不完全由需求决定,而是由中央计划委员会(如国家计划委员会)调配。许多低效的企业得到了政府的持续资助,结果缺乏有效的淘汰与激励机制。尽管其产量较高,苏联的纺织、鞋类、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常常存在质量问题,政府仍选择为这些企业提供补贴,确保它们能够继续生产并向社会供应大量消费品。同理,苏联的电视机和冰箱生产虽然规模庞大,但常常在技术和设计上落后于西方,在世界市场上无法与西方的家电产品竞争。
苏联的宪法规定全民免费医疗和义务教育,但服务质量低下;苏联的城市住房租金长期低于维护成本,1985年平均租金仅覆盖实际支出的30%;苏联联官方宣称失业率低于1%,但隐性失业严重(1985年劳动生产率仅为美国40%)……
可见,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工人阶级的基本权益并且曾经创造过奇迹,但也确实会造成效率和质量低下和入不敷出等问题。为此,莫斯科的官僚并没有考虑通过以给与工人阶级以承诺的民主为方法给经济注入活力,出于保持特权的需要,克里姆林宫选择了在维持“工人对生产计划没有发言权”的前提下部分引入市场维持增长。
1957年赫鲁晓夫废除中央工业部委,将全国划分为105个经济行政区由地方委员会管理企业,同时允许集体农庄保留部分农产品自由销售,并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是,企业仍需完成国家下达的产量、品种和交货期限等核心指标,地方委员会仅负责协调,无权修改总的计划目标,关键物资(如钢铁、能源)仍由中央计划部门统一调配。
1965年后,苏联政府进一步实行“柯西金改革”,即以利润和销售额作为企业考核指标,减少中央计划指标数量,同时允许企业保留部分利润用于奖金、福利和有限投资。但是,企业产品价格仍由国家定价委员会固定,且原材料需通过国家物资技术供应委员会分配,企业无法自主决定投入产出,企业留存利润的用途仍需由上级批准。例如,1966年莫斯科利哈乔夫汽车厂曾试点了利润指标,但因国家控制价格和物资供应,实际利润无法反映真实效率。在1970年代,因石油收入增长掩盖了低效问题,官僚集团开始抵制进一步放权,改革名存实亡。
苏联随后开始了更激进的市场化尝试:1987年的《国有企业法》允许企业自主制定生产计划、保留利润并与供应商直接签约;1988年的合作社合法化允许私人成立小型企业,从事服务业和轻工业生产;1991年的价格自由化计划拟取消国家定价,但因政治动荡未实施。
截至1991年,价格自由化仅覆盖70%消费品,能源、粮食等战略物资仍执行固定价格。苏联共产党通过企业党委保留了人事任免权,使得厂长需同时向国家计划部门和党委负责。例如,1989年列宁格勒基洛夫工厂尝试转型生产消费品,但因能源供应和外汇配额由国家控制,最终只得依赖政府补贴维持运转。
可见所有这些改革都是失败的。因为,在中央计划经济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当决策权力集中于脱离生产实践的官僚机构时,计划经济必然产生结构性缺陷。官僚集团作为独立于生产者的特殊阶层,其决策过程受制于科层制的信息传递层级,导致经济信号到达办公室的时候已经严重滞后与失真。由于缺乏来自生产单位与消费领域的即时反馈,中央计划无法动态反映社会真实需求,最终酿成计划指标与实际经济活动的巨大偏差。一方面,计划制定者试图通过行政指令消除市场波动,却因信息盲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官僚机构为维系自身管理合法性,被迫引入利润、成本核算等异质于计划逻辑的评价标准。
因为官僚集团无法真正使计划能够逐渐完全代替价值规律对经济的影响,所以只能求助于资本主义下的利润指标来完善经济(而这就是在一步一步往资本主义倒退,中国就走到了极限)。苏联在经济上被两个互相矛盾的逻辑所统治:计划的逻辑和市场的逻辑。这两套规律显然对应着两个阶级的利益:前一个逻辑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后一个则扎根于利润和私人企业之上,契合资产阶级的利益。
同时,官僚集团的专断行为受到整个经济在特定条件下的、可供配置的、有限的物质资源的制约。帝国主义军事威胁迫使资源向国防倾斜,挤压民生投资空间。由于计划凌驾于市场之上,官僚集团当然可以不断地要求让重工业、军工、航天工业、通向欧洲的天然气管道等部门得到优先发展,关键行业的官僚机构会通过游说中央以获取更多资源,例如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军费1975年峰值18.4%,且含隐蔽支出(如航天技术民用化投资),但是官僚集团不可能不服从扩大再生产的规律。任何一次偏向某一部门的、不合乎比例的资源分配,都会造成整个经济在更大范围上的失调,最终使优先发展部门本身的劳动生产率也受到影响。比方说,苏联的一部分经济资源不得不用来进口食品,而不能用于发展机器和现代技术。
由于苏联被一个无法被群众制约的官僚集团所掌控,从而导致这种工人国家从体制上就不可能存在一个基于群众的生产消费信息核算机制。这导致苏联经常出现一些人为造成的消费品短缺,因此地下黑市便有了存在的意义以及持续的生命力。尽管法律禁止,地下经济活动(如黑市、影子工厂)仍于20世纪70到80年代在苏联蔓延。不过这类网络的规模有限,还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企业,因为原料供应仍然由国家提供,地下产业无法自主获取。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的国际分工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导致工人国家必须与他国贸易才能正常发展生产力,而这就意味着它必须与资本主义国家贸易,也就是说,工人国家必然要进行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不仅为获取外汇、技术,更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必要环节,但是世界市场的价格波动与资本竞争的压力迫使工人国家必须调整生产结构以换取外汇和技术,此过程必然强化商品货币关系对国内经济的渗透。
所以在苏联我们看到官僚集团的一部分逐渐在往另一个资产阶级转变。要完成这一过程,就必须摧毁生产资料国有制、充分就业的制度保障、中央计划的支配地位和国家对对外贸易的垄断,还必须使工人阶级在社会经济意义上的地位受到历史性的打击,而这一打击在1993年才最终显现。正如《经济学人》所报道的那样:
“在俄罗斯,失业仍然是一种深深的耻辱。直到1991年,它才不再是一种犯罪。对于那些没有工作的人来说,绝对的贫困是有威胁的。失业救济金与每月14620卢布的最低工资挂钩,这是官方最低维持生活水平标准的三分之一,约为平均工资的七分之一。失业者的处境往往比这些数字所暗示的还要糟糕,因为大多数基本社会服务——如医疗、学校和交通,都是由公司而不是地方政府提供的,只有在职人员才能享受到这些服务。”
不过有件有趣的事情值得注意:官僚集团的特权与资本主义国家上层阶级的垄断资本家或大型黑帮的头目相比其实是微不足道的。在苏联这里是百万富翁,在西欧或大洋彼岸那里则是亿万富翁。但是在心理意义上,即使存在这种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在结构上和权力上的差别,也并不能使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因被背叛而起的愤慨有些微的减轻。正如安杰莉卡·巴拉巴诺夫很久以前所指出的那样,一个从来没有自诩过捍卫社会平等和正义的资本家过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生活,这是一回事;那些自称是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的人在更严重的赤贫中间享受奢侈生活,无论其程度大小,则是另外一回事。
特权者对工人阶级的敌视、对一部分剩余产品的占有、在国际上的保守作用,都是极端反动的,而这也是苏联计划经济的僵化不可避免的根本原因。
南斯拉夫的经济体制与问题
当然,苏联并不是探寻工人阶级专政的唯一例证,相对来说,南斯拉夫的历史可谓冷门,它的经济情况并不为人们所熟知。南斯拉夫的经济体系,即所谓“市场社会主义”(区别于中共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其独特之处,存在研究的价值。
南斯拉夫的企业管理是企业工人委员会的责任,而不是国家部长的责任;工资水平由中央设定,但会根据个别企业的奖金上涨,这将追求更高的工资与更多的利润挂钩;南斯拉夫的企业具有着一定的自主性,特别是在轻工业和消费品领域;在自我管理的政策下,工人被要求自己经营工厂,并可以自由地做出独立的生产和营销决策——在这里南斯拉夫一开始走的就比苏联在市场化要远。
然而,企业的管理人员通常是根据对部长等官僚个体的政治忠诚度来任命的,他们的工资也高于他们所指挥的工人的工资,管理者与国家部长和官僚保持密切联系使这些委员会严格服从党和工会的控制。这代表,工人只能在形式上控制他们的工作场所。
企业哪怕理论上可自主选择原料和扩大再生产,国家仍可以通过信贷、外汇管制、价格调控等手段干预。而且在南斯拉夫,关键原材料(如钢铁、石油)由国家计划分配,消费品生产原料(如塑料、粮食)需通过“社会计划”协调,企业需向地方行政机构备案采购计划。尽管生产确实达到了繁荣的程度,但国家对投资的控制导致了由国家资助的低效企业得以继续生存,尤其是那些在政治上受到国家官僚机构青睐的企业。因此,南斯拉夫虽然有“自治”、“民主”之名,实质上却是官僚专制。
在南斯拉夫,政府为产品质量较差的消费品生产企业提供补贴,以确保后者能够继续生产并向社会供应大量消费品的情况也同样存在。这一体系的问题在从1980年代后期始尤其明显,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化,这些企业仍然保持低效的生产模式,缺乏技术创新和更新。塞尔维亚学者描述说:
“铁托的做法是每个共和国都建同类工厂,导致低效产能遍地开花”。
此外,南斯拉夫为缩小地区差距,向科索沃、马其顿等经济落后共和国提供定向补贴,但资金常被用于维持低效企业,反而加剧地方财政负担。正如苏珊·伍德沃德在《巴尔干的社会主义》中指出,中央通过“社会计划”协调资源分配,但发达共和国(如斯洛文尼亚)抵制补贴落后地区,认为它们“拖累整体效率”,这也是未来巴尔干民族仇杀的一个深刻背景。
和苏联一样,南斯拉夫官僚们希望通过寻找一种“社会主义的自动程序”(类似于资本主义下市场的运作方式)来进一步完善经济。但是如果目标是为了利润而生产,那么实际操作里往往会越来越依赖专家和经理来赚取利润,从而降低工人在企业中的权力,使得“工人自治”在本质上是虚有其表的东西。只要价值规律能够强迫工厂关闭,工人在经济上就不会有真正的决策权。
南斯拉夫的工人经常自豪地说,他们的国家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经理不能解雇工人,但工人可以解雇经理的国家。虽然这还不是社会主义,甚至不完全地是工人民主,因为工人解雇不了政府最顶端的食利者,也无法避免新的“坏经理”替补的命运。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成就,因为它成功证明了工人不但有管理企业的能力,而且也有管理企业的意愿。当代共产主义者并不全盘认可南斯拉夫的经济体制,它依然有着官僚主义的深厚弊病,并且由此导致了它的最终覆灭,我们所肯定的是工人自己管理自己的那部分实践。
真正的工人民主不能仅仅局限于工厂之内,它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官僚主义,让工人组织成一个依靠普遍、完全、彻底的民主团结起来,使得工人阶级能够真正实施专政,而非被脱离他们的利益共同体掌握。
工人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运作逻辑
根据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工人阶级专政体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般来讲,在实现了工人阶级专政的社会中,大多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不再是商品,任何投资和生产决策也会依照产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即使“亏本”的部门也会收到资金投入。同时,吸纳投资的行业不会竭尽,所以该社会也不会产生“产业衰退”的情形,只会有“资金不足”的情形。也就是说,当某个产业部门扩大再生产的需求趋向终结时,资源会转入另一个需要资金的部门,并不会触发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式萧条期。这个时候,国家甚至可以完全不考虑利润率的问题地直接下达生产指标。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这个社会中任何单一地区都不能实现经济上的独立与自给自足,其必须依靠和外界的交互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
只要任何一个社会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我们就表示这个社会是一个实现了工人阶级专政的后资本主义社会。在这种社会,存在的国家就是工人国家,即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类国家与前资本主义国家有根本性的不同,因为这种过渡性的生产方式是以生产资料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集中为基础的,即多数生产资料都为国家所有。很显然,这个时候的产品将不再追求利润,而追求效用。
这里之所以说是“工人国家”,也说是实现的是“工人阶级专政”,是因为过去的社会形式从未有整合社会化生产的机制(即指令性计划经济),指令性计划经济通过生产资料国有化占有打破私有制桎梏,在国家层面有机整合资源、劳动力和技术,克服资本主义的信息割裂与无序竞争,使社会生产体系服从整体规划,这显然是为劳动者的共同协作的生产方式(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与制度基础。
对效用的追求本身就意味着对消费者(主要是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保障,因为这可以说是对群众的需求的直接满足而非通过迂回的方式满足。假如我们想生产一款手机,那我们首先将找到最佳的设计方案,确定其尺寸、性能和定位。其次,我们将考虑这款手机将搭载哪些硬件和软件,这不仅要专注于这款手机本身,还要考虑到兼容性与生态。只有在此之后,我们才能制作一部符合要求的手机。由此可见,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将手机的功能和效用放在了第一位,而非仅评估该产品的利润能否让老板赚的盆满钵满。产出这类有着优越功能的产品,是一种注重效用而非利润的经济的必然结果。
为了保障一切生产确实可以注重效用,任何一种工人国家都会拥有直接配置资源最终走向的决定权,同时商业秘密普遍被国家所掌控(没有对商业秘密的普遍掌控,国家就无从行使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如果再次回顾先前对工人国家的分析,我们会反复看见工人国家中需要大量补贴的“亏损”企业普遍都可以得到优先配置的生产资源。这些生产资源是被有系统地从“利润较高的”企业或部门转移来的。在资本主义下,国家层面的利润分配决策是不可想象的;在后资本主义社会,国家而非价值规律将最终决定社会产品中有多少用于投资、多少用于消费以及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向。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对低效企业的补贴,但其本质是危机管理手段,这类救助总是附带裁员、资产重组等条件,根本目的在于维持资本体系的整体稳定而非保护具体企业。例如,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政府对银行的注资,最终通过合并重组形成了三大金融集团,本质上仍是市场出清过程的国家干预版本。这种“计划”终以不触动私有产权为前提,因而和后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逻辑本质上没有共同之处。
对于工人阶级来说,任何一种工人国家的国有制计划经济都为他们提供了大量基本上唾手可得的社会服务(如医疗、学校、交通等),同时工人国家也会尽可能保障就业。因此对于工人阶级来说,比起资本主义国家,在任何一种工人国家中都能生活得更有保障。这种保障也意味着工人国家对资本主义因素的压制,“商品和货币的统治”导致的身份地位的不稳定也因此被减弱。对于工人群众来说,这显然是在经济层面比资本主义下更自由了,即使在苏联等国曾经工人在政治上的权力比资本主义国家还低。可见,就工人阶级的利益来说,大部分人必然是支持国有制计划经济的,这并不排除个人和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国有制计划经济的反对。
假设一个有着发达生产力的社会,其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并过渡到了后资本主义的计划经济,那种通过价值规律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分配经济资源的方式便在很大程度上被废弃了。但另一方面,交换价值不能一下子完全被压制,这代表着商品——货币关系存在。因为在分配生产者的消费份额方面,一个普遍的等价物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这就会使消费品保留商品的形式,并反过来影响生产关系。这就导致了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秩序同时受到了计划和市场两类逻辑的影响。
非资本主义的经济计划与仍带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商品、货币关系的结合标志了从前一个到后一个社会结构的过渡,即工人阶级专政在共产主义未能充分成熟之前对资本主义的压制。在这样一个过渡阶段,要么是工人阶级推动着计划原则走向共产主义,要么是生产力不足、普遍性短缺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推动着价值规律的复苏,使工人国家倒退回资本主义社会。
为了走向共产主义,工人阶级专政需要在计划经济的原则下妥善地管制价值规律的运作。若是国民生产总值中与对外贸易相联系的部分越大,价值规律对于国家主导的“计划价格”和资源配置的影响也就越大,这会使计划经济的调节范围受到价值规律的明确限制——所以计划经济将会让国家垄断外贸;同时,价值规律仍在农业和手工业的简单商品生产中存在着,并继续影响着国营和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换,即便它已不再起控制作用。
面对这一问题,过渡政权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价格在经济计算中的准确性。在南斯拉夫等国家,政府制定的统一价格与价值规律的碰撞导致了销售价格并非“真实价格”,这导致了一系列价格失真现象的出现,它虽然被各种新经济形式所限制或削弱,但却不能被消除。这种现象的严重后果是难以统计并计算出真正的生产费用,要克服这种困难,有必要全面采用双重簿记制度,将真正的生产费用与带有浮动性的消费价格在计算中完成区分,向工人公开必须掌握的基础信息,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无法提供的。
工人国家将有意识地排挤资本主义因素(即市场),并逐步让共产主义因素(即计划)完全代替它。要完成此种代替的一大举措就是对货币的移除。在工人国家中取消货币流通的过程大体上如此:首先在国有企业内部产品交换领域里取消货币;然后在国家同工人国家的职员和国有企业的工人之间的结算领域里取消货币;接下来是在国家与小资产阶级和小企业进行交易时取消货币;再往后是在私人经济内部的商品交换中取消货币;最后货币将与阶级和私有制经济同归于尽。这种政策必须建立在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之上,不然会和历史的悲剧一样沦为一道政令,暗中促进黑市的发展。
通过对价值规律和商品生产的掌控和移除,工人阶级专政将在经济上达成从私有化到国有化(该阶段经济的主要形态)再到公有化(即该过渡性专政阶段的结束)的转变。当然,若是要走向共产主义,工人阶级专政同时还得肩负起推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使命。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清楚地说明了,消灭一个社会的“现存状况”需要做如下工作:首先,消灭商品生产以及货币的逐步消亡;其次,至少在公社范围内,取消消费品的交换;随之,由自由联合的生产者对他们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条件,包括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控制;最后,使构成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方式”受自己支配,以此罢黜了与社会相分离的压迫机关。
无论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苏联还是南斯拉夫,还不存在一个已经消灭了“现存状况”的运动。社会主义社会在任何地方都还未存在过。要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标准,就必须全世界都建立起工人国家才有可能实现。
在两次世界大战前后,帝国主义基于获得原材料、压榨廉价劳动力和输出商品等原因已经将全球连成了一个整体,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可以达到完全的自给自足,所有地区必须与其他地区交换产品才能维持社会的正常运作。如果选择退回自给自足的状态,那么这个地区不仅生产力会下降并导致人口缩减,而且不一会儿帝国主义就会过来用“文明的方法”输出资本,重新把这个“孤岛”带回“文明社会”。对于一个工人国家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只要国外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工人国家的经济就会因为与国外贸易而受到价值规律的影响,从而无法把劳动彻底社会化。只有全世界的国家都成为工人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才是可能的。
如何看待农业集体化的问题,也是计划经济的重要争论之一。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有人争论:“在农业领域是先机械化好还是集体化好?”对于这个问题,苏联、古巴、越南、中国和蒙古的经验表明,机械化水平与集体化进程的协调程度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苏联的集体化运动(1929-1933)因机械化滞后而遭遇严重挫折。尽管1928年苏联仅有2.7万台拖拉机,却强制推行全盘集体化,1932-1933年粮食产量从预计的9070万吨降至不足6000万吨,实际降幅超30%。苏共中央1933年内部报告承认,60%的集体农庄因缺乏机械不得不恢复畜力耕作。此外,苏联学者研究指出,1932-1933年因“富农罪”被捕者中实际从事破坏活动的不足5%,多数为抵制征粮的普通农民。此外,苏联在1930年代初甚至拒绝接受西方贷款,以避免“资本主义渗透”,因而在实际上苏联集体化时期外债压力极小,说苏联是为了“还清外债”而被迫进行集体化完全没有依据。
越南太原省通过机械化实现了小农经济的质变。整地机械化率达92%,水稻收割机械化率达80%,喷灌系统覆盖95%的茶园,推动茶叶采摘次数从每年6次增至8次,单价提升56%。茶农河氏定引入喷灌后,亩产工时从1小时缩短至“一键启动”,收入显著增长。此案例证明,机械化是集体协作的前提——它消解了分散劳动的效率瓶颈,使合作社得以聚焦技术升级而非人力内耗。若归咎“富农破坏”,实为无视机械化缺失导致的高成本困境。
蒙古的“芒来模式”进一步印证此逻辑。牧民将27.8万亩草场与牲畜折价入股合作社,拆除96公里围栏实施轮牧机械化。合作社统一调配农机,解放50%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社员最高年分红达49万元。牧民嘎日迪夫妇年收入从14万元增至22万元,源于机械化放牧对劳动力的替代。此外,草场承载力提升和存栏数增长(2024年达10648头),恰恰说明机械化驱动的集体化能突破资源天花板,彻底否定了所谓“计划性减产论”。
古巴的困境则从反面警示,机械化缺位的集体化容易带来问题。尽管与越南合作推广千公顷水稻项目,但因燃料短缺、设备陈旧,机械化率低下导致生产受阻。该国陷入“丰收灾”——国内生产萎缩与进口依赖并存,主食短缺常态化。此危机本质是机械化滞后削弱了集体效能,而非所谓“托派破坏”。古巴政府尝试三种合作模式(机械租赁、混合生产、直销),但机械保障不足使模式创新徒具其表。
中国的实践更能证明先机械化的重要性。中国东北地区试点显示:1955年拖拉机保有量达1.2万台时组建的集体化,1956年粮食单产提高13%。但1958年大跃进期间,全国机耕面积占比仅4.4%,却强制推行人民公社化,导致1959年粮食产量较1957年下降15%。 毛泽东1959年庐山会议讲话提出“反革命破坏论”时,中央监委统计显示当年全国“破坏农业”案件仅占总案件的1.7%。1974年国务院业务组报告指出:“晋南减产主因是机械化未达要求时扩大大跃进规模”。中国的实践证明,脱离机械化水平的集体化改造必然引发生产波动,这既非“计划经济优越性”体现,也不能简单归咎于反革命破坏。1961年中央农村工作部报告也承认:“豫皖等地减产主因是大跃进与生产力脱节,不能归罪于反革命”。
1962年调整政策后,中共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要求“机械化投资占比不低于工业总投入18%”。此外,中国政府在1962年推行了“三自一包”政策,才使1965年单产恢复至1957年107%。这证实当机械化基础稳固时,集体化能促进生产。但1970年《关于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报告》显示,晋陕等地在每百公顷仅0.8台拖拉机条件下强行“扩社并队”,导致1971年冬小麦亩产比1969年下降9%。
有些人会提出“计划性减产”来说明先集体化并不必然导致减产。但是,中国的经济计划恰恰要求农业增产。在中国,1975年农机总动力达1亿马力的长三角地区,集体化水稻亩产达283公斤,比个体经营高37%。而同期西南山区因农机保有量不足,强制集体化使1976年玉米产量比1974年下降12%。这些数据直接反驳“集体化是经济计划要求”的说法——1970年国家计委文件明确规定“四五期间粮食年均增长4%”,但实际仅完成2.3%。
这个五个工人国家的经验共同表明,农业集体化的成败取决于物质技术基础的准备程度。机械化与集体化的时序关系实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法的具体体现,任何超越发展阶段强行变革生产关系的尝试,终将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我们要明白,在未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生产力结构包含三重客观矛盾:一,分散的手工劳动与集中管理的矛盾。个体农户依赖畜力和简单农具进行耕作,其劳动效率仅能维持3-5公顷土地的精细管理。强行将数百农户土地合并后,劳动工具无法覆盖数十倍扩大的耕作面积,导致田间管理出现真空地带;二,传统生产要素与规模效应的矛盾。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每套生产工具的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集体化后生产单元扩大十倍,但耕牛数量并未同步增长,造成生产资料严重短缺;三,自然经济惯性与计划性生产的矛盾。个体农户的生产周期完全依附于自然节气,而集体化要求统一耕作时序。在没有机械助力的情况下,数万农户难以同步完成播种、灌溉、收割等作业,必然引发农时延误。一般来说,只有当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每台拖拉机覆盖150-200公顷土地时,规模化经营才能突破人力畜力的物理限制,使生产关系变革真正转化为生产力提升。当然,这些数字也不是“教条”,任何事情都得因地制宜。
在尚未具备集体化条件时,工人国家需通过经济结构改造与制度设计遏制阶级分化。首先工人国家必须实施彻底的土地革命,以法律形式规定每户耕地持有上限,超出部分由国家征收并分配给无地雇农,从根源上消除土地兼并的物质基础。其次,必须建立国家粮食垄断体系,成立国营采购站直接对接农户,切断富农通过控制粮食流通环节获取超额利润的渠道。第三,必须推行累进农业税,抑制资本积累速度。最后,工人政权需要发展农业信贷合作社,由国家银行主导农村金融,向贫农提供免息生产贷款,消除高利贷滋生的土壤。同时,通过颁布农村劳动法禁止土地租赁和雇工经营,将生产方式锁定在简单再生产范畴。这些措施使农业生产要素无法向少数人集中,从而在技术条件成熟前的过渡期维持小农经济的相对均质化状态。
结语
上世纪计划经济的失败,其根源并不在于“计划”本身,而在于“谁在计划”。计划经济本是将垄断在少数人那里的经济决策真正下放给了社会全体,让体系能够更加高效地反馈和运转,它设计的初心本是将曾经为利润而盲目生产的动机转为为人的福祉而生产。但当经济的指挥棒掌握在脱离劳动的官僚手中时,计划经济就僵化为了自私的行政工具。
历史的教训非常清楚:任何排斥群众、垄断权力的尝试,最终都会离共产主义的目标越走越远;热忱不能代替对生产力水平的现实分析,不尊重客观规律的制约换来的只能是生产力的倒退;“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幻梦早就破灭了,唯有国际无产阶级的联合,才能最终消灭商品和货币的统治。
苏联、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倒退不是社会主义的终点,也不是计划经济低效的论据,而是官僚专制下的指令性计划经济的破产。我们应当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定:哪怕是受到如此多的限制和背叛,相比同时期同基础和起点的市场经济,它仍然展示了惊人的潜力并且改善了原先无比落后的工业基础。
在当下生产力发达的中国建立起的拥有工人民主的计划经济,将给与社会此前无人可以想象的富足。
(责编《共产主义者》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