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者》编辑部
上一篇:中国社会史纲(12)-灾难伊始
明末江南商品经济的繁荣离不开对外贸易的刺激。16-17世纪,中国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与欧洲、美洲形成白银—货物交换圈,大量美洲白银流入中国,客观上推动了国内市场货币化和商贸活跃。然而,清朝的入关使这一进程戛然而止。满清统治者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采取了比明初更严厉的海禁政策,几乎切断了中国与海外世界的正常联系。顺治十八年,清政府为断绝东南沿海对明郑政权(郑成功据守的台湾)的支援,下令实施“迁界令”,强制沿海数百里内的居民内迁。成千上万的渔民和商民被迫背井离乡,原本繁荣的港口城镇如厦门、泉州、宁波等地人烟绝迹,海滨大片土地荒芜。清军甚至派兵沿海纵火焚毁居民房屋、船只,施行坚壁清野的极端措施。长达二十余年的迁界禁海(1661–1683年)给东南沿海经济以毁灭性打击——居民流离失所,“良田抛荒,渔盐失业”,沿海贸易和航运近乎停顿。直到清廷在1683年攻灭明郑政权、统一台湾后,康熙帝方准许沿海百姓“复界”返回原籍,恢复耕作。然而此时沿海原有的贸易网络早已凋敝殆尽,泉州港等曾经的国际贸易口岸迅速衰落。清政府企图以闭关锁国的方式杜绝任何威胁其统治的海上力量,结果也彻底断绝了中国经济自然融入全球市场的可能性。
康熙二十三年,鉴于统一大局已定,清廷一度“开海”准许民间赴海外贸易,在东南沿海设置四个对外通商口岸(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这是清代对外的暂时开放期,部分恢复了明末中断的海外贸易联系。18世纪上半叶,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中国对外贸易有所增长,大批商船往来于东南亚各国,中国的茶叶、生丝、陶瓷继续输出到世界市场。当时欧洲商人纷纷来华采购,使得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清政府也从对外贸易中获取一定的关税收入。然而,这种开放始终带有极强的限制性:清廷坚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框架,要求来华贸易的西方“夷商”接受天朝上国的礼仪规范。雍正、乾隆时期,对西方态度日趋保守,多次下令收紧海关管理和贸易范围。其中一个标志性举措是乾隆二十二年正式关闭除广州以外的所有对外通商口岸——清朝进入“一口通商”的后期闭关锁国状态。自此直到鸦片战争前,西方商船只能在广州与中国进行有限贸易,而且必须通过朝廷特许的公行垄断经营。清政府严禁外国使节自由进京交涉,也禁止本国商民自行出海经商,强调所有藩属、外夷均须通过朝贡体系来维持“天朝上国-四夷臣属”的关系。
清朝拘泥于“大一统”皇朝体制的对外政策是对明代“朝贡体系”的僵化“沿袭”和强化。与元朝开创的全球战略主动性截然不同,清帝国不再派遣船队远航或主动参与海洋事务,而是固守在东亚大陆的中央帝国地位上,自我感觉良好地宣布“不以物易物”,对外来商品和技术普遍拒斥。著名的乾隆皇帝《谕英王诏书》(1793年复英国使臣马嘎尔尼)便明言,中国天朝地大物博,“无所不有”,“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清帝以居高临下的口吻拒绝了英国要求开放通商的请求,强调西方诸国只能作为朝贡藩属贸易,不可能享有平等交流的地位。这封诏书折射出清朝统治集团的封闭心态:他们虽然浑然不觉18世纪世界已经进入商业与工业革命的浪潮,但是他们也认识到对外开放会导致本土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加速壮大,从而导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爆发、邦统制乡绅阶级的阶级统治的彻底覆灭,即便他们认为他们这么做是其他原因(其真实意图被邦统主义的意识形态所掩盖了,而清政府把意识形态的掩盖当成了自己行使这些措施的真正原因),于是清政府就决定坚持传统的朝贡礼仪和有限的互市,以维护邦统制帝国的存续。清统治者始终担心沿海商人勾结外部势力威胁自身安全。哪怕在所谓的“康乾盛世”,朝廷也三番五次地下令禁止沿海民众出海谋生,唯恐滋生“海盗”或“通倭”之乱。实际上,清朝的海禁并不是害怕外国入侵,而是害怕民间的海外力量得以累计,进而向明代中期一样“尾大不掉”。正因为此,清政府就把中国变成了闭锁于东亚大陆的“次中心”。一方面,清朝对周边弱小国家(如琉球、安南、朝鲜)维持宗主姿态,册封朝贡以显示“皇华威仪”;另一方面,对待崛起中的西方海上强国却缺乏实质性的贸易和制度应对,只是一味防范、拒绝。这种制度性自闭让中国彻底错失了融入全球贸易分工、获取新技术和发展资本主义的良机。当18世纪后期英国等利用海权打开世界市场时,清帝国依然安心做着做天朝美梦,对世界的巨变毫无准备——自然,在19世纪天翻地覆的碰撞中,中国将因错失先机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