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纲(13)-海禁与对外贸易扼杀:从全球通道的关闭到“朝贡体制”的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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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江南商品经济的繁荣离不开对外贸易的刺激。16-17世纪,中国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与欧洲、美洲形成白银—货物交换圈,大量美洲白银流入中国,客观上推动了国内市场货币化和商贸活跃。然而,清朝的入关使这一进程戛然而止。满清统治者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采取了比明初更严厉的海禁政策,几乎切断了中国与海外世界的正常联系。顺治十八年,清政府为断绝东南沿海对明郑政权(郑成功据守的台湾)的支援,下令实施“迁界令”,强制沿海数百里内的居民内迁。成千上万的渔民和商民被迫背井离乡,原本繁荣的港口城镇如厦门、泉州、宁波等地人烟绝迹,海滨大片土地荒芜。清军甚至派兵沿海纵火焚毁居民房屋、船只,施行坚壁清野的极端措施。长达二十余年的迁界禁海(1661–1683年)给东南沿海经济以毁灭性打击——居民流离失所,“良田抛荒,渔盐失业”,沿海贸易和航运近乎停顿。直到清廷在1683年攻灭明郑政权、统一台湾后,康熙帝方准许沿海百姓“复界”返回原籍,恢复耕作。然而此时沿海原有的贸易网络早已凋敝殆尽,泉州港等曾经的国际贸易口岸迅速衰落。清政府企图以闭关锁国的方式杜绝任何威胁其统治的海上力量,结果也彻底断绝了中国经济自然融入全球市场的可能性

康熙二十三年,鉴于统一大局已定,清廷一度“开海”准许民间赴海外贸易,在东南沿海设置四个对外通商口岸(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这是清代对外的暂时开放期,部分恢复了明末中断的海外贸易联系。18世纪上半叶,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中国对外贸易有所增长,大批商船往来于东南亚各国,中国的茶叶、生丝、陶瓷继续输出到世界市场。当时欧洲商人纷纷来华采购,使得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清政府也从对外贸易中获取一定的关税收入。然而,这种开放始终带有极强的限制性:清廷坚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框架,要求来华贸易的西方“夷商”接受天朝上国的礼仪规范。雍正、乾隆时期,对西方态度日趋保守,多次下令收紧海关管理和贸易范围。其中一个标志性举措是乾隆二十二年正式关闭除广州以外的所有对外通商口岸——清朝进入“一口通商”的后期闭关锁国状态。自此直到鸦片战争前,西方商船只能在广州与中国进行有限贸易,而且必须通过朝廷特许的公行垄断经营。清政府严禁外国使节自由进京交涉,也禁止本国商民自行出海经商,强调所有藩属、外夷均须通过朝贡体系来维持“天朝上国-四夷臣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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