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者》编辑部
上一篇:中国社会史纲(10)-从银本位问题考察明中后期的民间商业力量崛起与国家秩序的日益紧张
在白银逐渐货币化、金融化的过程中,各地涌现出著名的“商帮”势力,例如上文提到的南方徽商、潮州商,北方晋商、陕商等。这些商帮往往以地域或宗族纽带为基础,垄断某些行业的经营网络:如徽商长期掌控两淮盐业和江南米粮贸易,积累巨资并积极投资田产和放贷,形成巨大的民间土地格局财团。徽州府一个小小丘陵地区,在明中后期出过上百位巨富商人,交游朝野,其势力延及各个社会领域。晋商则称雄北方,经营山西盐池和边疆马市贸易,后来又开创票号汇兑业务,是传统金融业的先驱。这些商帮组织严密,有自己的行规和互助网络,甚至武装护运队伍,在国家权力鞭长莫及之处承担起“次级统治者”的角色。例如晋商在万历年间与蒙古进行茶马互市,官方虽有限制,但晋商通过贿赂和私下贸易获取了蒙古马匹供给明军,同时向蒙古人销售铁器、粮食、茶叶等,基本靠着大发国难财、战争财垄断了北方边地经济命脉。这些活动半合法半地下,使国家财政和市场之间形成一个“双轨”体系:表面上朝廷操控经济命脉,实际上民间资本早已另起炉灶,自行运作。16世纪后期明朝的国家与市场关系发生剧烈博弈,白银货币化促成了财政转型,然而国家无法完全掌控白银供应,货币垄断权旁落于民间。明廷在赋税征收上日益依赖民间经济的配合,但商人阶层往往以各种方式逃避或转嫁税负,导致国家财政捉襟见肘,社会财富却大量沉淀在私人手中。万历时期起,明政府的商业税收入长期微薄,占财政比重极低。由于一条鞭法制度残缺的影响,赋税主要仍垒嫁于土地和农民,许多富商大贾反而凭借特权免税或少税。这也是为什么明末有人感叹:“朝廷穷得要死,地主富得流油”。
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以图扭转财政颓势。其核心措施是清丈土地、整顿赋役,即著名的“一条鞭法”改革,这一点上文已有交代。张居正令全国重新清查土地,从而发现并课征大量原先漏税的地主隐田;同时将各种杂捐、力役折合白银并入地赋统一征收,每亩田按固定银额纳税,冀望减轻中间盘剥。这一改革顺应了经济货币化趋势,把传统人头力役彻底转换为货币税收,使国家财政形式上更加简明高效。张居正还实行严格的考成法,对各级官员征税业绩进行考核,以确保新法落实。据一些估计,经过改革,明朝赋税实收一度提高20%以上,国库仓廪稍有充实,军饷发放得以按时,边防也有所加强。然而,这场改革也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很多朝中权贵地主因土地被丈量课税而心怀不满。张居正死后,其政敌迅速发难,加之万历皇帝对严苛理财渐生倦意,新法很快遭到破坏。万历帝为报复张居正生前管束,罢黜了许多改革派官员,并下令对张居正家产抄没清算,改革成果大部分付诸东流。万历中后期出现了著名的“万历怠政”局面:皇帝数十年深居后宫不视朝,财政大权下放宦官与勋贵经手。朝廷入不敷出,反而开销日增(如万历帝营建定陵、赏赐宠臣耗费巨万)。到了17世纪初,明王朝的国家财政与市场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到难以调和的程度:一方面国家需要银两应付辽东战事和自然灾害,另一方面朝野上下竭力逃税避捐,形成恶性循环。
在这一恶性情况下,朝廷不得不祭出非常手段搜刮财富。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矿税”的滥征。万历二十四年,因宫中发生大火需重建而缺款,有人建议开放矿产以筹饷。万历皇帝遂派出所谓“矿监”、“税使”——多由宦官担任——前往各地开采矿山、征收商税。这些矿监税使手持圣旨,不受地方节制,到各省后大肆搜括。名义上是开矿收税,实际上常诬称民间藏匿金银,动用酷刑逼索。矿税在万历后期发展成一套内廷财政体系,让宦官成为税收主导者。矿监四出,所到之处商民苦不堪言,许多商铺因不胜敲诈而倒闭,工矿业生产亦遭破坏。与此同时,朝廷还对商贾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如“厘金”等名目,强令富户认捐军饷,以弥补财政亏空。这些政策严重挫伤工商阶层的积极性,进一步破坏了市场信任。曾经与明廷行政利益联合体、支持国家的江南富商这时普遍对朝廷离心离德,有的干脆千方百计隐匿财富,有的以行贿宦官求免横敛。在这场政治风波中,民间精英逐渐从合作走向对抗。举例来说,1610年代东林党人代表顾宪成等痛斥宦官税使残民以逞,在朝野鼓吹“工商皆本”“藏富于民”等主张,反映出士大夫与商人利益的某种一致。万历末年,东南商人甚至暗中资助地方士绅,抗拒朝廷加派。有记载嘉定商人拒缴矿税,被逼造反,终为乱兵所杀,民间传颂其为“舍人”,表达对朝廷不公的抗议。
进入明熹宗天启朝及思宗崇祯朝,明帝国陷入了内忧外患交织的总危机。首先是财政彻底货币化后的信用崩盘问题。上文已经提到,一条鞭法推行以来,明政府对白银的依赖日深,赋税几乎全部折银征收的情况叠加十七世纪流入中国的白银骤减,引发银荒和物价紊乱。与此同时,从1620年代起中国气候进入小冰河期,华北地区连年灾害:大旱、蝗灾与严冬循环出现。陕西、河南一带在崇祯初年发生大饥馑,饿殍遍野,百姓易子而食。民变如燎原之火迅即点燃: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农民起义浪潮席卷北方。明政府调兵镇压,奈何“兵无饷、将无粮”。众所周知,明末军队战斗力崩溃极大程度上是财政崩溃所致:许多驻防边军半年乃至一年领不到军饷,士兵哗变逃亡者有之,甚至倒戈为寇者亦有之。崇祯帝即位后虽勤政图治,但面对窟窿百出的财务,只能一再筹饷。崇祯十七年正月,皇帝下诏向文武大臣“借饷”,但朝中勋贵豪富多阳奉阴违,不肯出资。最终募得区区二十万两白银,还未来及运抵前线,李自成大军已兵临城下。当三月李自成围困北京时,城中已4个月未发军饷,守军士气低落。崇祯情急之下令皇亲国戚和宦官变卖家产捐资,结果富可敌国的亲贵们敷衍了事,国丈周奎仅捐万两银,大太监曹化淳、王之心等各藏富不出,仅象征性交些银两。最后皇帝不得不动用内库仅存的6万两白银犒赏京师军民,但为时已晚。这种朝臣不救、国库枯竭的景象,把国家信用的破产展现无遗。相反,李自成提出的口号却极具蛊惑力:他攻城略地时宣布“均田免粮”、“杀富济贫”,得到了大量饱受盘剥的小民拥护。在攻陷西安、洛阳等地时,一些商人地主出于自保还向李自成献银献粮,以图免祸。1644年李自成进京时,北京多数市民并未拼死抵抗,而是开城迎贼。可以说,晚明覆亡之际,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号召力已经降至冰点——多年连累征敛的百姓不愿再为明朝效命,甚至商贾富民也对新政权抱有期待。这从侧面反应明代晚期财富分配的严重失衡:大量社会财富集中于权贵和大商贾之手,国家财政空虚破产。最终明王朝覆灭,不仅是由于农民军的军事压力,更是因起自身统治结构在经济上先行崩解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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