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者》编辑部
民主集中制是所有共产主义小组都宣传自己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这个词成为了共产主义队伍中的一种政治正确:即不可被质疑、内容并不重要,而如何被利用为一种标榜自身的武器更加重要。许多革命者们不假思索就告知天下“自己已经摸清了真正的民主集中制”,使得它逐渐变成了信条,一种我们必须遵循的道义。
实际落实上,很多小组就暴露出了自己在这方面的无知,最后反而称为实质上民主集中制的反对者。我们必须理解,民主集中制是为了在资源极其有限、形式无比紧张、压迫和打击随时都先悬在头顶的、这个阶级斗争的动荡时代,革命者们有效组织起力量反击资本主义制度的手段。民主集中制不是伟人的发明,更不是写在纲领或章程中就能奇效的魔咒。它是历史上革命实践总结的经验,和根据旧日、今日的环境,同志们不断摸索出的组织方法。
在这里,我们将根据组织和每位同志们长期积攒的经验和从历史中学到的教训,分享我们对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执行。我们希望本文可以提供给同志们不同于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或者官僚主义的另一条出路,一条组建起我们时代新的共产主义革命党的道路。
讨论自由,行动一致
很多缺乏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的同志们心中都难免有这么一个疑问:民主集中制,听起来为什么这么奇怪?两个彼此矛盾的词拼凑在一起,如同说“自由专制主义”一样。实际上,民主集中制里民主和集中并不矛盾。辩证的分析方式不同于形式逻辑在于,我们不把世间万物视为绝对对立、水火不容的东西。我们不认为世界是非黑即白的,正如没有“死”,何来定义“生”?没有“热”的概念,何来定义“冷”?看似对立的两极也往往都是相互转换的。我们看到极端保守的压迫最终会引来最为激进的革命,我们看到南北互斥的地球磁极都在历史中发生过无数次倒转。民主和集中,对立中仍存在着统一:他们都是革命组织决策和行动采取的形式。
只有通过最充分、开放的方法针对政治议题在党内用民主手段进行讨论和辩论,我们才可能保持政治上的统一性和行动一致。在任何共产主义组织里,没有民主是不可能达成“集中”的,因为强制性、不情愿的统一,只会是一栋分裂的房子。要让成员保持政治方向的一致,不能只依靠外部约束力,更需要内驱力,这只能通过民主手段达成。新思想的提出,旧路线的调整,形势的改变等等,都只有在存在党内民主的情况下才能及时得到反应。让一个组织成为一言堂,最后的结果就是少数人将自己过时、悬在空中不切实际的执念强加于全体成员之上,政治上死气沉沉,一条路走到黑。
因此每位同志都有权在组织内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思想。但组织大于所有个人之和,也不只是一群革命者聚集在一起形成的“人堆”。每位同志在集体性的决策面前,必须放下个人观点进行无条件执行,不管这个集体决策是反对个体的思想还是针对个体想要执行的实践的否决。个人主义在民主集中制里被最彻底地否定。想要以民主之名,用小孩子幼稚的心理——自己的需求不被满足就撒泼打滚去阻挠决议的推行,恰恰是最反民主的手段。这种意图将个人观点强加于组织之上,得不到就挑拨内斗、退出队伍之人,只是还没有得到权力的官僚主义者。官僚主义者眼中,任何的反对声音都属于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者眼中,任何不符合自己愿景的也都属于官僚主义。在这里这种看似对立的两极,实际上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的反应罢了。
动态的条例而非静态的戒律
我们看到很多共产主义小组清楚地意识到,随着工作的推进,有一套正式的规章制度是很重要的。相比于那些借口“规章没用,现在阶段用不上”进而在自己山头内做山寨大王,所有工作推进都要满足自己心情的官僚分子们,这些同志们是先进的。条例可以确保在平稳航行时,我们组织能有类似汽车的“自动巡航”功能,不需要一直踩着油门也能维持同一速度前进;在关键转折时,就像停车一样能有倒车雷达,像转弯一样能有引导线。
当然,一个好的司机不能只在有这些功能的时候会开车,没了就傻眼。因为这个比对是粗略的,革命工作中任何规章制度都不会和汽车的辅助功能一样稳定提供帮助:阶级斗争的变化可比路况复杂的多。民主集中制下组织的条例不是先入为主的信条,而是不断实践反馈得出经验的总结。所以一个健康的组织的条例和章程不该是千年如一,那代表这个组织陷入了发展停滞和政治上的原地踏步;只有根据形势的不断改变进行创新和修正,条例才能起到自己该起的作用。
那条例本身的意义是什么呢?条例不是为了束缚我们的工作,让组织内最落后的部分在条件改变后,针对新方法拿曾经的条例说进步的同志们“不合周礼”。条例不是辩经,而是用来辅助工作、指导同志们的。我们有条例因为这简化了工作,不需要每时每刻都针对所有细节投票,而可以以条例——曾经集体对于这些细节该如何办的民主表决——作为指导基础。我们用条例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组织执行上的不一致性,规范什么样合适,什么样不合适。
所以条例如果不想最后沦为一种标榜自己正式的“装饰品”或者内斗之时双方用来攻击彼此违规的武器,而真正起到规范、指导工作的作用,就必须是灵活的而不是僵化的。党章不可能涵盖所有范围、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这里就需要革命者把握革命工作中的一种分寸感:每个同志都需要有谨慎判断我之所行是否合适的能力。
靠政治而非组织手段实现统一
我们不是用多数实行革命,而是通过革命达到多数。单纯通过强制性手段,组织规章逼迫同志们达成的一致,终究还是不稳固的。前文我们提到过个体必须服从集体作出的决议,即使这个决议是和个体思想背道而驰的,但这绝对不是说我们执行革命实践只需要在达到超过半数后就万事大吉,因为剩下的那些同志不得不服从我们的决议;我们向来追求的是百分之百。规章规定的比例只是行政上通过所需,从党的健康、成员的理解和执行力等方面考虑,我们都尽可能达成思想上的统一。分裂的状态不代表“组织很有活力”,而代表同志们之间没有充分彻底的交流,对于问题的认知仍然处于不同层面、对不同角度缺乏调查。
我们想要的党内民主,绝非小资产阶级式故意创造出分歧彼此看着不顺眼各自为政;我们想要的是通过讨论解决分歧。分歧不是好事,而只有通过统一的交流和行动而非分裂才能被彻底消除。这需要干部们用合适的方法统一成员们的政治思想,以推进行动上的一致,不能简单粗暴地将基层革命者视为服从指令的“下属”。
用政治手段争取同志们,为上策;用组织手段约束同志们,为下策。与其将我们的党比作一台机器而成员们皆为螺丝钉,不如我们党是一颗树而同志们皆为细胞。
民主集中制最终落实程度从来不取决于组织的章程有多么完善,有多少条例。我们看到过一些其他组织创建的外围群组,规章写了几十条密密麻麻,但其管理层自己都不进行遵守,甚至很多人都未仔细阅读过;那是资本主义喜欢的法条,给法官和律师看的;而革命党的规章,是要让每位同志铭记于心,实践于行。
没有全体同志们对政治目标清晰的认知,我们就不可能记住这所有条条例例。只有我们组织的同志们都是严肃、认真的革命者,对于我们的政治方向又清晰的认知并在行动上认同,才能有一种内驱力去促进同志们落实我们的组织章程。一套正式、高效、革命的规章制度,只有在符合其要求的革命者身上,才能得到落实——你不可能用橡皮泥建起高楼大厦。
只有我们每位革命者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这样的组织。树立纪律,严肃组织。民主讨论,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