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纲(3)-走向统一繁荣

《共产主义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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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中央政府权力崩溃后的各大邦国互相争夺边缘地带的春秋时期,在战国七雄的割据局面形成后便告终结。战国时期可以被总结为意识到古典城镇化制度下的统一普世帝国能够带来的巨大生产力和对统治者的阶级利益的邦国国君们争夺利益的时代,而最终以向西开拓荒地并更早研发出更加优越的军事技术和军队组织技术的秦国夺得皇冠,并标志着中华帝国进入为时两千多年的以古典城镇为政治和手工业中心,农村地主和土地所有者为经济中心,贵族与文官集团为主要统治阶级的大一统帝国时代(这时,邦统主义生产方式才完全成熟)

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各大邦国在周天子权威崩溃后展开长达数世纪的争霸,最终并非是因“封建分裂的必然”而终结,而是因普遍意识到古典城镇化制度下的统一帝国所能带来的高生产率、税收能力与军政动员效率,这成为诸国国君争夺“普世皇权”的逻辑起点。秦国之所以最终胜出,正是因为其通过商鞅变法确立了以国家为直接组织者的土地与户籍制度,辅以铁器农具与重编制军队(郡县制下的编户齐民和什伍连坐法),构建出从军事、农业、工程到官僚体系一体化的成熟邦统制社会,打破了以宗法贵族为核心的旧式邦国联盟的结构。

这一变革奠定了中国大一统帝国制度的基础,其核心特点是以功能性城镇为政治、经济、军事中心,通过中央政府派遣的文武官僚直接管理地方社会。相较于西欧的中世纪庄园体系,其本质差异在于继承自周朝诸侯国的多中心并行制度,各地的重要城镇始终作为全国资源配置的并列核心节点。举例而言,汉武帝时期,全国设有一百余郡县中心城镇,每一郡县城不仅是行政命令下达的中枢,同时也是官营铸铁、盐铁专卖、粮仓、水利工程组织的核心基地。例如,汉代洛阳和长安作为双重都城,在鼎盛时期人口分别达40-60万人,远高于同时代地中海地区绝大多数城市(如君士坦丁堡在六世纪时期不超过二十万的人口)。

这类城镇在大一统帝国体系中具有高度复合功能:一是作为中央对地方的行政延伸(郡守、刺史体系)(这就是所谓“邦”),二是作为地区级物资调度中枢,三是手工业集中区(如长安西市与洛阳东市),四是兵源与粮草的集散地(这就是所谓“统”)。农业生产以“州县-乡里-村社”为单元,由地方乡绅或中小农民负责实际耕作,而非欧洲那种在经济基础上基本依赖封建主采邑体系与农奴制度的统治结构。在这一体系下,中央的官僚体系与地方乡绅之间确实形成了紧张而复杂的协作与博弈关系:地方官需要依赖地方地主提供税粮和人力资源,但又要抑制乡绅阶级的土地兼并和封建化(即防止乡绅阶级整体直接掌握政治权力),也要防止地方分裂。这在日后诸如西汉“抑兼并”政策、唐代“两税法”、明清的“丈量地亩”与“清丈黄册”等国家治理措施中反复体现。

事实上,中国整个中古时代与西欧的封建时代最大的差异就是这一官僚贵族集团与农村乡绅集团的高度割裂性。大一统帝国时代的官僚贵族集团代表的是一个由暴力集团(武将、军队)与文官组成的执政联盟,掌控城镇政治中心,并以城镇的资源调配能力及其统治力量调配的全国税收、徭役建设更好的生产资料和环境条件,而农村乡绅则是官僚贵族集团在村社的不安分的“代理人”(但却是实际上的、最根本的统治阶级),负责组织农业生产。这两个群体的关系,正如上文所述,是合作者,而非“东方专制主义”中纯粹的上下级关系,很多时候,由于官僚统治统一国家所需的全国宏观性,城镇官僚贵族与农村乡绅的利益在根本上并不完全匹配,如中央政府一直尝试抑制的农村土地兼并问题,虽然大量强力文官往往也从事土地所有权兼并行为,其仍然需要将所属土地层层分包,并同当地乡绅进行利益协调。

因此大一统帝国时期的中国官僚常常同地方乡绅明争暗斗、对抗各地区农业生产者自发的保护主义倾向是维护大一统帝国的稳固性与最高统治机关物质利益不可缺失的政治斗争进程。秦代及其后的绝大多数大一统帝所展现的高人口密度与多功能城镇中心在以上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塑造了中华帝国以农村乡绅、地方官僚、中央政府文官与军事贵族等为统治阶级支柱的(皇权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类似现代波拿巴主义国家的仲裁者和秩序维护者角色,皇权既可以担任军事主官,也可以担任文官领袖)多元执政联盟结构,共同统治城镇居民、高流动性商人、以及该地区佃农、自耕农与雇农混合组成的农业人口。

同样地,中华帝国改朝换代的权力空窗期之所以没有带来类似西罗马帝国崩溃那样国家彻底解体的政治灾难正是由于在这一体系下,人口与族群的互相流动、迁徙造就了一个互联互通、互相依赖的多民族国家,借助于汉字表意书写系统带来的破除了方言和地方语言差异带来的政令与语言统一,中华帝国土地上任何统治阶级只有控制了绝大多数中华本部的城镇官僚体系才能够带来最大的利益和最佳物质利益。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汉代以后的以儒家意识形态为得力统治工具的文官、士绅集团逐渐创造了“天命论”,“王化”等在和平时期鼓励中央政府开疆拓土、扩大边区城镇官僚治理体系,敦促各地富农与城镇居民考取功名、加入文官体系(在隋唐以前以周朝世袭城镇人口“士大夫”阶层残留通过互相保举的方式占据大部分职位,在隋唐后因为民族成份愈发复杂、国家规模扩大、阶级矛盾日益激化转变为更加公平、面向全体自由民与非商贸人口的科举制度),在动乱时期近乎“催促”实力派割据统治者“据天命”,统一全国的自我巩固、自我强化的思想体系。

因此,文官集团与各个朝代或是具有个人魅力、能够团结和动员不同阶层人群参与逐鹿天下的领袖、或是确保了大型军事集团支持的军事贵族首领合作,创造了这一虽不断的改朝换代但“永不灭亡”的中华帝国——对比包括阿契美尼德、安息与埃兰沙赫尔在内诸多古典波斯帝国王朝与伊斯兰哈里发国征服北非前的东罗马帝国亦可发现类似但不完全相同的格局。阿契美尼德王朝在行政上以“行省-总督-卫队-御道”为基础组织帝国,但各地城镇之间未形成像中华帝国这样高度连贯的经济-行政统合结构;而东罗马帝国虽保有古代城邦传统,其后期重要城市如君士坦丁堡、塞萨洛尼基、安条克等在六至七世纪仍维持十数万左右人口,但随着查士丁尼战争与随后的大规模动乱,其城镇体系迅速衰退,转而向要塞化、依附庄园的形式转型,其日后的“军区制”虽模仿了早期罗马以公民征兵为基础的军事行政,但经济基础已转向土地贵族的包税制,与中国大一统城镇主导结构迥异。

在伊斯兰教哈里发国崛起的同期,自唐代起,中国的城镇体系也开始迈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其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便是城市功能的多层复合化与商品经济的全面扩展。在这一过程中,扬州作为江淮区域的枢纽城市迅速崛起,成为国家行政—财政体系、区域性工商业生产体系与跨区域商品流通网络高度交汇的典型代表。从隋炀帝开凿大运河始,扬州即作为通济渠与江南河网系统的节点城市而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而到了唐代,尤其是玄宗至宪宗年间,其地位几乎与长安、洛阳并列,为全国最重要的三大都会之一。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扬州唐代人口达四十一万。考虑到唐代户籍系统多未实报,实际人口总数或超六十万;而其面积不过今扬州市城核心区域的数十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之高,反映出该地不仅是行政中心,更是高度商品化的都市工商业核心区。扬州在唐代承担的角色不仅限于区域粮食集散或税务节点,更作为全国漕运体系的核心转运站之一,扮演着国家财政命脉上的物流中枢。每年江南粮食通过扬州调运至河南、河北及京畿重地,成为唐代中央政府财政体系得以正常运作的保障。扬州的繁荣发展代表周朝多核心并举的城镇化传统随着晋朝贵族衣冠南渡后的江南大开发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在唐朝中期创造了江南的产业大发展。

扬州的富庶一方面来源于其控制的大运河与江河交汇所形成的地利优势,另一方面则直接依赖于高度发达的城镇手工业与工商业组织。《唐会要》《旧唐书》均有记载扬州漆器、陶瓷、织品、香料加工业兴盛,而《册府元龟》《通典》中亦有对扬州“诸行商肆”、“市肆繁盛”的描绘。城市内形成了以工坊—作业坊—商会三层组织结构,部分手工业已出现明显的“分工—协作—集中”趋势,表现出早期“社会化大生产”的萌芽形态。例如,扬州漆器制造不仅内销各大州郡,还通过海运远销日本、新罗、东南亚乃至阿拉伯海沿岸,被阿拉伯帝国阿拔斯时代的《一千零一夜》文献隐晦称为“来自中国东方的黑光之器”。

唐代扬州最具时代性的意义在于其海陆贸易并举、连接全球经济网络的门户功能。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北方港口起点,扬州码头长期驻有波斯、粟特、阿拉伯商人,有关他们的墓志铭在扬州郊区的唐代墓葬群中大量出土,这其中有一些商业活动甚至远早于唐代。例如北周时期著名的祆教徒粟特商人安伽,其墓碑明确记载其家族在扬州经营“香料、布帛、玻璃器”,其交易网络东至日本、西达巴格达。这一现象说明,在国家制度容许下,外商不仅参与本地交易,甚至在扬州拥有土地、房产,僧伽与社区自组织形式,构成了一种跨文化、多族群共存的“国际都市”生态——扬州不仅是市场,也是南北朝时代结束后唐朝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关键节点。唐代中央政府通过设立都转运使、扬州都督、监运使等职位,实现对地方财政、仓储、漕运、税赋等多个领域的统合与治理。同期,扬州的商业活动也纳入国家榷货体制之中,唐代《食货志》记载“扬州盐务岁入重万缗”,其盐铁官营体系与私营工商业互补发展。扬州典型地体现了国家与市场、行政与经济、官僚与商人之间的动态协同机制,与后来的宋代行会制度、元代商会税体系形成历史上的连贯过渡。

扬州的例子昭示出,唐代城镇发展已超出传统“行政中心”或“军事要塞”的单一功能,而逐渐演变为复合型的区域性都市系统中心。它既是国家政令传导与财政运转的枢纽,又是社会经济自主生长与商品交换的自由空间,其经济机制、社会结构乃至民族构成已具有近代城市初步特征。在此意义上,扬州不仅代表了中国古典城镇化发展的高峰,也折射出在统一帝国体制下,“城-乡”、“官-商”、“中枢-周边”三重关系如何通过城镇体系而被有机整合与优化。如是,唐代扬州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突破了以往“封建-农本-分散”的传统叙述,其城市本质乃是一种深度卷入国家制度调控与全球贸易网络的“结构型节点都市”。而这种形态的形成,不仅为后续宋元城市经济的繁荣奠定基础,也为本作重新评估东方城镇化道路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重要实证。